2022年天津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微信即可轻松缴纳......
发布于 2021-10-13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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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正式开始缴费啦
需要的朋友记得赶快交纳呀~
2022年医保参保缴费时间
本市居民医保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已经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参保人可在规定时限内参保缴费,确保及时享受相关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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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各档缴费个人缴费标准
有不少朋友询问
2022年的个人缴费标准
怎么与之前不同了?
那是因为今年9月底天津发布新政
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报销比例
天津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具体调整措施
目前,本市居民医保成年居民参保缴费档次分为高档、中档、低档。自2022年起,取消中档,相应调整为高、低两档,学生儿童按照调整后低档缴费,按现行规定继续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2021年,本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高档1100元,中档930元,低档580元,学生儿童档580元。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高档950元,低档320元,达到国家层面个人缴费标准要求。
自2022年起,门(急)诊报销起付标准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在一、二级医院门(急)诊就医,高档缴费参保人员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55%,低档缴费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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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起,参保居民在本人选定的1家三级医院门(急)诊就医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其中,高档缴费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为50%、低档缴费为45%,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4000元。三级医院具体选定办法医保部门将另行公布。
参保居民在定点零售药店因门(急)诊、门诊特定疾病购药,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开具外配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报销规定执行,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的作用,便捷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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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入口及流程
注意:新生儿和新增参保人员需要带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原件到常住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新增外地人员还需提供参保人居住证复印件或《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复印件。
带大家来全面的认识一下
城乡医保参保范围、登记指南
PS:信息如有更改,以最新内容为准哟~
城乡医保参保范围
✦ 指在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学生(以下统称:学校学生);
✦ 在本市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以下统称:托幼机构儿童);
✦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 含新生婴儿);
✦ 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下简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港澳居民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湾居民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的未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医保参保登记
1、学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
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农村居民
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
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4、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
以监管场所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5、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人员
由各区民政局提供相关信息,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上述人员以下统称特殊人员)分别由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6、其他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或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
7、取得《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通行证》和《台湾居民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的未就业人员
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8、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中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人员(以下简称:中断职工医保人员)
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可在申报缴费期内,到税务部门继续申请下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9、新出生的婴儿
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办理种类
新生儿缴费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婴儿办理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户主初次登记时,还应提供户主页复印件);
②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应当同时出示相关凭证。
办理程序:
①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表(一)》一份(可街道领取)。
②经审核合格后,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即完成参保。
幼儿园、中小学、院校接续缴费是指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各级院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加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③对于符合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助学贷款范围的学生,应当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证。
④外省市户籍还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备注:
因学校类采取电子网盘申报方式,所以上述材料由学校进行审核,并由学校自行留存备查。对无法采用电子网盘申报的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
办理程序:
①全部采用电子网盘申报方式进行缴费申报。
正常接续缴费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其上一年度已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外省市人员,办理参加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户主初次登记时,还应提供户主页复印件);
③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同时出示相关凭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随家庭参保的,应当同时出示学生证件。
办理程序:
①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表(一)》一份(可街道领取)。
②经审核合格后,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即完成参保。
单位离职间断3个月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接续缴费指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及外省市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金后间断缴费三个月内,办理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所需材料: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③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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