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全域无垃圾三年行动方案解读(六)

发布于 2021-10-13 21:53





问:














贵南县全域无垃圾三年行动的组织保障是什么?







答:














成立贵南县全域无垃圾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组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落实和统筹推进全域无垃圾三年行动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措施,靠实责任,明确要求,搞好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使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与当前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达到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在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中,要建立财政补助、项目整合、乡(镇)村自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面推进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全民参与为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坚持每周三开展清扫活动,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和管理秩序,县住建、卫健、环保、自然资源、农牧水利等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将整治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衔接配合,狠抓措施落实,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综合整治的局面,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有力。县级主要领导坚持开展带队巡街工作。每月由县委书记、副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轮流带队一次,深入一线督察现场指导,并由县广播站记着随行报道、曝光,促进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拒不整改,屡改屡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县考核办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督察工作,各牵头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垃圾清扫清理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月上旬开展整治情况的督察,住建局负责月中旬开展整治情况的督察,农牧和水利局负责月下旬开展农村牧民居住区河道,草原整治情况督察,县爱卫会按职责开展县城区督察,督察情况以照片、注明地点上传至县长直通车,整治单位整改前后对比图上传至县长直通车,督查时每次上传照片不少于12张,地点或段位明确、清晰,做到地点明、责任清。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自发保护环境,自觉加入到保护环境的行列,提高源头治污比列,同时利用办墙报板报、悬挂横幅、制作广告牌、LED显示屏、微信等多种形式,抓好舆论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县广播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并充分运用媒体力量,对脏、乱、差比较突出的现象进行监督曝光,促进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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