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14 09:31

关于启用新版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

四库一平台系统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我厅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实际,现定于9月22日8时正式启用新版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网址:https://kcsj.jst.zj.gov.cn/webserver/app/index.html),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勘察设计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01

一、落实组织培训,实现系统平稳过渡

      新版系统启用后,原企业端口将停止使用,已在老系统中上报的各类信息继续在原系统审核,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请及时完成存量信息的审核工作。为保障勘察设计企业及时适应系统,将在新系统首页中提供操作手册的下载,供企业参考。我厅将组织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02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信息真实性

      系统升级后,各类信息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直接入库,无需再由省级确认。企业对录入的各类信息真实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平台中录入的数据及时开展事中核查,按照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溯。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人员,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我厅将不定期对平台中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不实信息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入库把关不严的主管部门和人员将进行约谈。

03

三、加强服务意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入库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员,严格工作标准,切实做好业绩管理和核查工作。要从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聚焦企业在业绩录入、认定、使用等方面“难点”,指导服务企业,通过电话、网络、窗口等多种方式,解答企业关切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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