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宏观政策研究 | 研究成果·看中国
发布于 2021-10-18 07:36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研究中心近日发布最新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宏观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本研究系统梳理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职能、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体系架构、宏观政策的演变情况,着重研究了2015年以来重点宏观政策、关键要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的发力点,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政策建议。
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法律,如《专利法》、《技术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
国务院领导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保障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发布了《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等多个重要纲领性政策。
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包括牵头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等。
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负责成果转化当中涉及到的财政资金、高等院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资源的组织和管理。
02
2015年修订的《成果转化法》在制度上的变化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优化收益分配制度 明确奖励制度,保障科研人员收益下限 完善科技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强化企业在转化中的作用,鼓励产学研合作
《若干规定》是国务院针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对科技成果转化当中涉及到的关键问题制定了更加细化和明确的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内容为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
《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共26项、8类,分别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产学研协同、建设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强化市场化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地方转移转化、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同时,《行动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需要达成的主要建设指标。
文件首次定义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这一概念,将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到的各要素统筹划分为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体系三方面,系统性地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进行全局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03
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多元化发展 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注册制改革 促进创业投资健康发展,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
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1
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稳步增长
2015年专利质押融资金额556亿元,到2020年规模扩大至1558亿元,增长近两倍。
图1 我国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及同比增速
2
各保险公司积极进行有益探索,推出针对研发责任、投资损失等的各类保险产品。如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科技企业保险作为核心业务,产品囊括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企业研发中断保险、专利执行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覆盖了企业在转化、研发、专利、贷款等各个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
3
多层次资本市场精准服务科创企业
2019年科创板的开通是对资本市场的重要完善,成为我国科技企业、创新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截至2021年7月末,科创板上市公司共319家,总市值超过5万亿元。已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医药生物、机械设备、电子、计算机、化工、电气设备、国防军工七个行业;以上行业首发融资金额合计3648亿元,占比94%。
4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日渐成熟
截至2020年6月,我国政府引导基金总数量达到1349支,累计规模达到 2.15万亿元,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起到了关键作用。
图2 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累计规模和数量
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有限
2020年新增专利质押融资1558亿元,当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5.8万亿元,专利质押融资与小微企业贷款的比值仅2.7%,对小微企业资金补充力度有限。
2
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产品开发仍处于起步阶段
科技成果研发、转化环节面临的风险常常难以进行量化评估,因而要设计出保障合理且可实现稳定盈利的产品仍有难度。以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虽然针对成果转化的保险产品线较为丰富,但是目前仍处于亏损经营阶段。
政府引导基金存在资金、运营效率等方面的问题
根据审计署《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抽查8省47支政府投资基金发现,实际到位的1273亿元资金中有32.4%未开展投资;抽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现,至2019年底预算安排中的34.8%资金(30亿元)结转结余。
04
回顾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要侧重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科技成果相关权利合理授权和下放 提高科研人员奖励比例,完善优化激励方式 激励创新创业,鼓励兼职、离岗创业 促进产学研协同合作 加强转移转化的多元化资金保障 发展技术交易网络和技术市场 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1
《行动方案》主要指标基本达成
截至2020年,我国共确定6批、455家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科技部已批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共9家;根据科技部统计数据,我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大幅增长,2019年达2.24万亿元,同比增长26.6%,提前完成《行动方案》2万亿元的建设目标。
2
转化收入中科研人员奖励比例基本达到要求
《成果转化法》中科研人员50%收益下限、《若干规定》中主要贡献人员奖励比例不低于奖励总额50%的要求已基本实现。
3
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大幅提升
在政策鼓励和保障下,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大幅提升。2016年,全国高校院所兼职从事成果转化和离岗创业人员数量5822人,2019年增至14210人,增长近2倍。其中,地方所属单位人数由2885大幅升至10456人,地方所属单位是兼职和离岗创业的中坚力量。
4
产学研合作更加紧密,合同金额稳步增长
2016-2019年之间产学研合作的合同金额和项数都实现了稳步增长,分别从2016年的504.5亿元、18.9万项增至2019年的933.5亿元、41.8万项。
5
专利转化率有所提升,但整体水平偏低
2015-2020年,我国高校的专利转化率(许可+转让)从3.6%上升至8%,科研单位专利转化率基本保持在9.5%附近。但是与同时期企业部门的专利转化率相比,整体比例仍偏低。2015-2020年,企业转化率始终保持在9%以上,平均值为12%。
05
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无形资产的属性,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建立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估机制、培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将评估结果作为转化定价和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参考; 简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在企业进行资本运作时的资产评估程序,减少国资监管对企业融资和经营的约束; 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探索将科技成果部分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下放给科研人员。
《成果转化法》及配套政策对纵向课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规定较为清晰;横向课题暂无明确规定,存在经费使用受限、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机制欠缺等问题。建议优化经费管理办法,出台更加灵活的、适合横向课题转化的经费管理办法和收益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一是细化“勤勉尽责”的相关规定,如借鉴《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勤勉尽责义务的相关规定,完善实施条例细则;二是推出事业单位免责清单,如《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以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 不纳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保值考核范围”,免除特定情况下科技成果转化定价可能带来的责任风险。
完善专利价值分析和评估体系,对专利价值进行客观和科学的评估; 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定价和流通效率; 拓宽保险参与成果转化支持的渠道,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参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加强对资金运用效率的监管。
*本文节选自《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宏观政策研究》报告,作者:刘罗瑞,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研究中心中级研究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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