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实施!肇庆人这项政策有新变化!

发布于 2021-10-18 12:20

@肇庆人 这项医保政策有新变化!

本月,新修订的《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

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新制度将为参保人带来哪些便捷服务?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简化备案手续

在转诊和异地就医手续方面,

新《办法》进一步简化了备案手续

为参保人提供更便利的医保服务。

以往,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大多选择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待备案完成后才能转出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患者除外),网上办理较少。

△ 梁亮 摄

医疗费用结算更方便

医疗费用结算方面,新《办法》提出,

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到地级及以上城市,

参保人在备案城市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均能享受到联网结算服务

大大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可通过联网结算和零星报销

两种方式进行报销。

其中,异地就医结算

既能“跨省同办”,也能“省内通办”,

实现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秒结算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提醒

异地居住备案的参保人,门诊待遇只能在备案城市享受,不能同时在肇庆市享受。

首次制定转诊病种目录管理

为让参保人更清晰了解转诊病种,

肇庆市还首次制定了

《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病种目录》

《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办理市外转诊基层病种目录》

等病种目录,

全面规范了转诊病种目录管理。

将转诊权限主要集中在三级医疗机构


市外转诊医疗机构方面,

以往市外转诊需

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出,

新《办法》调整为主要

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市外转诊到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惠州、江门、梧州等城市的,原则上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出,但符合《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病种目录》的病种,可以由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市外转诊手续。转诊到上述以外的城市则需三级甲等医院才能办理转诊手续。

市外转诊备案有效期,亦已按规定调整为3个月,恶性肿瘤和器官移植患者6个月。

△ 梁亮 摄

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

我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

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医保惠民红利得到进一步释放。

⬇️

△ 梁亮 摄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此外,我市还落实港澳居民在肇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我市与港澳地区医疗保障方面的融合发展,助力肇庆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落地。 

△ 梁亮 摄

同时,我市全力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今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肇庆上线,同步上线“粤医保”“粤省事”,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更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做强全民医保,护卫全民健康!

接下来,我市将立足于保障人民健康,

努力让住院和门诊保障水平更加均衡、

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便利!

来源:西江日报、肇庆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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