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终止与解除
发布于 2021-10-18 16:10
川海集团
企业用工风险与人力成本管控专家
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看似两者都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两者的区别非常大,而且结果也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中就为大家浅要分析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是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面提出;而终止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合同非因双方意志而终止。
/ 概念解析 /
劳动合同的解除
/ 概念解析 /
劳动合同的终止
/ 关于经济补偿 /
劳动部的规定:
(一)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五)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八)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九)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解除的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关系的前提都是劳动合同现实存在,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是不同的,且,相对于劳动终止来说,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会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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