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平台开始学习啦!
发布于 2021-04-08 11:44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东昌府区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通知要求 认真组织实施东昌府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 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系统内专业 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按时完成学时学习及申报审核等 工作,并于4月19日前向人社部门线上提交《聊城市2021年度专 业科目培训审核备案表》和《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信息表》,未 在区人社局备案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不予认可。
联系电话:8419692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3月31日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管委政工部(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为我市创新驱动、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撑,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聊人社字〔2016〕8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 202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课不少于 60 学时。
(一)公需科目培训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1 年全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内容为:
(一)政治法律模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山东省八大战略模块: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模块:创新与创业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能力建设。
公需科目选修内容为:
(一)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知识;
(二)信息化及网络安全;
(三)电子商务;
(四)知识产权;
(五)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
日,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专业科目培训
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学习指南,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等科学设置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根据社会经济和专业技术人员自身发展需求,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适应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培训。
市属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根据自身业务领域特点,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按要求制定 2021 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开展面向全省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继续教育学时抵学
培训进修类、自学类、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类等学时抵学认定按照市人社局、市财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 5 个学时的公需科目、不
超过 30 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和途径
学习可采用远程教育、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组织线下培训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单位或主管部门因人数少、系列(专业)等原因不能组织专业科目培训的,市人社局建立专业科目培训兜底服务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可在“ 聊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选择专业科目完成学时要求, 市人社部门予以认可。学习平台将不定期更新专业科目课程,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习保障。
市直各主管部门(行业)在组织专业科目培训时,可通知各县(市、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与市直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一并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应支持本地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
三、继续教育培训组织管理要求
我市平台管理模式为“分级管理、分类负责”,各级人社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分级分类进行信息审核,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为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培训组织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前,各部门(单位)、继续教育基地应向人
社部门线上提交专业科目培训计划(《聊城市 2021 年度专业科目培训申报备案表》见附件 1,电子版在服务平台首页处“培训备案”下载),在线进行备案审核。其中使用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培训的,一并报送继续教育平台信息表(见附件 2),做好专业科目培训计划申报、备案工作,未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并备案批准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不予认可。
四、继续教育学时验审要求
继续教育验审材料在“ 聊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逐级审核提交,上传的材料要求规范、真实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和所在单位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负责审验,县(市、区)的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审验。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核本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情况。市人社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复核。所有验审工作一律通过平台进行,通过网络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
2021 年拟晋升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
8 月底前要完成继续教育的验审工作。
五、继续教育学习的结果与使用
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
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
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战略和我省“八大战略” 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与本地、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创新发展息息相关,各部门(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类分领域加快推进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 加强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有素质、有能力、有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精心组织,切实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覆盖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鼓励和发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全员注册、人人参训”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 之间加强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养工作上档升级、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放管服”要求,结合“互联网+”思想,实践“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
跑腿”理念,2021 年我市继续教育实行证书电子化管理,各级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示范培训、监督检查和项目审核备案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行业系统继续教育工作,并组织发动本行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碎片时间积极参加“线上线下”教育培训。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骨干作用,组织实施好继续教育工作。
(三)强化督导,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督促辖区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按时规范完成年度学时学习及申报审核等各项工作。
七、继续教育部门(单位)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教育办公电话
1.东昌府区人社局职称科:8419692
2.临清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7121728
3.冠县人社局教育培训科:5231061-806
4.莘县人社局事业科:7321297
5.阳谷县人社局专技科:6173088
6.东阿县人社局专技科:3275163
7.茌平县人社局专技科:4276316
8.高唐县人社局专技科:6066078
9.开发区党群工作部:8513348
10.高新区党群工作部:8507125
11.度假区管委政工部:6011506
12.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电话:8288071
(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办公电话
1.聊城市技师学院:8760115
2.聊城大学:8239778
3.莘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7110651
(三)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500-811 附件:1.聊城市 2021 年度专业科目申报备案表
2.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信息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 年 3 月 9 日
附件 1:
聊城市 2021 年度专业科目培训审核备案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培训项目名称 | |||||
培训时间 |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 ||||
培训地点 | 考核方式 | ||||
培训总学时 | 讲授理论学时 | 实验(技术示范)学时 | |||
培训对象 | 拟培训人数人数 | ||||
讲课教师及讲授内容 | |||||
讲授题目及内容 | 主讲人 | 职称 | 单位 | 学时 | 教学方法 |
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 |||||
附件 2:
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平台名称 | 网络地址 | 负责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面向对象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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