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发布于 2022-05-1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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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3日,北京市建委发布:我委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后企业如需使用纸质证书,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申请下载有效期自动延续后的电子资质证书。
2022年4月18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继续执行省住建厅2021年12月8日《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2021〕2081号)规定,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范围内的企业无需申请资质延续,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2022年4月2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原我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1〕155号)规定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14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再次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2021年11月26日)所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由2022年6月30日再次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川、云南、北京、湖北四地发文明确企业资质统一延续之后河北省也发布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通知如下:

关于继续延续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2022年 第52号
为持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决定继续延续我省核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本省各级行政审批机关(含雄安新区、自贸区有关片区、有关国家级开发区)核发的建筑施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燃气经营、供热经营等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以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等各类人员资格证书,凡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
  二、本省各级行政审批机关核发的符合延期条件的证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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