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国警方已破养老诈骗现案559起!

发布于 2022-05-18 17:52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


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是大家的愿望。但骗子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再施以小恩小惠,后实施诈骗。不少老年人被洗脑后,把一生积蓄、养老钱都投了进去,血本无归。


今年4月,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5月7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召开第2次主任会议暨全国专项行动推进会。


截至5月4日,行动一个月来,全国12337(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智能化举报平台共收到涉养老诈骗有效举报线索11218条。全国公安机关共梳理存案1981起,现已破获9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2人;集中抓捕涉养老诈骗犯罪逃犯53人;组织快破现案,已立案711起,破案559起,打掉犯罪团伙8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0人。


专项行动的重点主要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老人容易遇到哪些骗局?

社保骗局

关键词:社保


——谎称代办社保的骗局


骗子谎称能通过“绿色通道”帮助办理社保,在收到受害人钱款后携款跑路。


——谎称发放社保补贴或办理“优惠”参保缴费的骗局


骗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以要发放社保补贴或者办理社保“优惠”转档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者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谎称社保卡出现异常的骗局


骗子谎称受害人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声称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须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谎称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了异地社保卡涉嫌犯罪的骗局


这类骗局往往与冒充公检法骗局相结合。骗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称受害人社保卡牵涉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受害人配合异地公安机关调查,之后声称帮转接公安机关或者让受害人拨打指定的“异地公安机关电话”,通过电话诱使受害人配合调查,将钱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养老服务骗局

关键词:养老


——以提供“服务”为由,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骗局


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由引诱老年群众加盟的骗局


以投资养老公寓、酒店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以提供“养老产品”为由引诱购买服务的骗局


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


投资养老骗局

关键词:投资


——“投资养老”骗局


骗子会先在公园、超市、小区等老人聚集的场所,给老人灌输投资的概念,接着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或赠送礼品等手段博取老人的信任。然后告诉老人有个“养老服务”的项目,“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能获得北上广、苏杭蓉等地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


对于老年人而言,这种方式表面看起来一并解决了投资理财和养老享福的问题,但实际上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骗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和后期加工图片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他们的钱包。


——“以房养老”骗局


骗子会以“房本在家无用”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实际上,骗子会将老年人的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后续,当入局老人数量变多时,骗子就会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投资返利”骗局


骗子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现场发放粮油米面,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这种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占小便宜”的心理,从本质上看,还是骗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养老银行”骗局


最近,有部分公司在注册时将公司名称注册为“***养老银行有限公司”,并在线下租用场地,打出“养老银行”的名号吸引老年人前来存款。但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冒充类诈骗

关键词:我是XXX


——冒充亲朋好友的骗局


诈骗分子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及通讯录信息,冒充老年人的亲朋好友,打着急需用钱的幌子(例如:xxx住院、出车祸、做手术等),抓住人性的软肋,让老年人向其或其提供的账户里转钱。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的骗局


骗子冒充某购物平台客服或物流客服,谎称老年人购买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包裹丢失,将退款赔偿。有些老年人不懂如何操作,诈骗分子便会手把手教其如何操作,甚至让老年人在各大平台进行贷款,将钱转入他们提供的账户。


——冒充公检法人员的骗局


骗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打电话表明身份(我是某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然后编造受害人涉嫌银行卡洗钱或以账户异常资金不安全等情况,要求其将名下账户所有钱款转至所谓的“安全账户”。



来源:云南高院
辑:王利锁
审核:郎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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