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国!外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人
发布于 2021-09-03 03:09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季度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试选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予以发布,
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
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2日。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选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1年8月27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
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
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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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8:00。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选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
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选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完成实名注册等操作(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泸州市公开考试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查询是否通过相片审查和资格初审。
相片审查和资格初审均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选聘人数。
2021年9月6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上发布调减、取消岗位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暂定于2021年9月20日9:00至9月24日24: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
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现场资格
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聘人数3倍,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现场资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2.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选聘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明确的有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27日。
(4)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
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
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5)报考者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参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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