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 平潭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到任
发布于 2021-09-08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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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厦门两区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平潭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到任
详情如下——
南 平
9月7日,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建阳召开。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免去罗恩平、朱仁秀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余文权、林湫、龚志阳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林东波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肖坚盛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张昌华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徐宏涛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碧瑜的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厦 门
思明区
2021年9月6日下午,厦门市思明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岗位变动,决定接受夏长文辞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苏德本辞去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李永军辞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陈通汕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其代理区长职务;任命倪杰、曾繁振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黄晓军为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主任职务。
任命郑祥发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任命李瑞登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张家伟、沈萍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同安区
9月6日上午,厦门市同安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事项。
经会议表决,决定任命黄祖南、林云青为同安区政府副区长;任命徐少敏为同安区监委副主任,陈穆峰为同安区法院副院长,戴静为同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决定接受曾繁振、张斌娜、林郁香辞去同安区政府副区长职务,许永良辞去同安区监委主任职务,李桦辞去同安区法院院长职务,郑祥发辞去同安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决定,徐少敏代理同安区监委主任职务;陈穆峰代理同安区法院院长职务;戴静代理同安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平 潭
9月6日上午,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实验区党工委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主要领导任职决定。
林忠明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平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9月6日,平潭检察院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实验区党工委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任职决定。
王桦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提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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