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无锡市锡山区招聘10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发布于 2021-09-08 14:58

 

 

       为加强锡山区基层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锡山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掌握一定的党务政策和理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自动化办公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其中,具备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3、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其中研究生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具有其他不适合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5日9:00—9月14日12:00。(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可补报)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并勾选“是否服从调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身份及党务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5)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   

      4、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作具体要求。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为3:1;如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时,则由区委组织部在笔试成绩合格未进入面试且服从调配的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处理及实际问题分析解决等。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 

  2、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对党建工作的了解程度和综合能力。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思考并现场论述。由面试考官现场评分。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3、总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拟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在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四)体检和政审 

  1、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录用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并且拟录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取得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②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⑤其他情况。 

  四、待遇与管理 

  1、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2、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享受各招聘单位同类人员薪酬待遇。人员管理具体参照《关于加强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锡组〔2021〕18号)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锡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1年锡山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表 

  2021年锡山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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