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执行!中央统一原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发布于 2021-09-12 19:26

关于原民办教师补助问题,总是牵动着那些已经出入老年的原民办教师及其子女心,当年,他们为共和国的教育事业奉献了青春和汗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被辞退了。对于这些原民办教师,有什么样的补助政策呢?

一、主流的政策是按教龄补助

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是按照这个政策基调落实的,经过认定的教龄,有一年算一年,每一年教龄按照规定的标准补助。全国各省的标准不一,最低的只有8元,最高的20元。一位教龄20年的老民办教师,低的省份补助每月160元,高的省份补助400元。即使是高标准的身份,这补助也 是很低的。所以,提高补助标准,关心原民办教师的晚年生活,是很现实的问题。

二、广东省的政策是分段补助

2018年,广东省印发了粤教师【2018】13号文件,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教龄10--19年的,每人每月700元,10--29年的,每人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比较一下广东省跟其他身份的补助标准可以看出,广东省的标准比其他身份要高出不少。另外,广东省还专门出台了文件,通过养老保险解决这部 分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当然,养老保险是要自己缴费的。

三、低于10年教龄的,是什么样政策?

在上面所说的广东省的政策中,只规定了10年以上教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补助方法,而10以下没有提到,是10年以下就不予补助了吗?不是的,十年以下的,市级统筹解决。不是不补助,是分级负责。这是广东省茂名市的文件,教龄1年的补助100元,每多一年教龄增加50元,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教龄计算一下。比如教龄5年,每月补助300元,教龄7年,每月补助400元,教龄9年,每月补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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