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转换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

发布于 2021-09-12 20:49

《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日前印发,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方案,对脱贫县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调整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梯次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在提高大病保险能力方面,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至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最低合规费用段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副处长 安昕

对于特困人员 低保对象 返贫致贫的人口设置了倾斜的支付政策,最低的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点,是65%左右,并且是不设报销上限的。

在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方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不低于80%、75%;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1500元、救助比例不低于70%;脱贫不稳定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医疗救助起付线3000元、救助比例不低于60%。同时,我省将对特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个人缴费定额资助。为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及普通参保居民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也可以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副局长 汪和平

从脱贫攻坚战略重点向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相转变、相配合 对原来农村的低收入人口采取了分类管理 分类保障  构建更加合理科学的医疗保障体系,让安徽省医疗保障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广大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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