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十大代表2021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22 20:15

来源:中国科协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科协十大代表2021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的通知
科协办函厅字〔2021〕16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科协“十大”精神,支持中国科协十大代表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推动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服务科学决策,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办法》,现决定开展中国科协十大代表2021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是中国科协十大代表,鼓励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代表联合开展课题调研。
2.调研课题需通过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或省级科协申报。
3.申报课题原则上应符合《2021年中国科协十大代表调研课题选题申报方向》(附件1),可根据研究领域和重点拟定具体课题名称。

二、立项评审
1.课题负责人自愿申报,经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或省级科协审定同意后,将《中国科协十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于9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科协。《申报书》一式3份邮寄,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未报者,不再受理。
2.根据《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协办公厅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3.中国科协办公厅及时将立项评审结果通知有关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或省级科协,课题经费也拨付至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或省级科协。
4.课题负责人自主开展调研活动,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资助额度
调研课题资助额度在5万元左右,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四、成果要求
1.调研课题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课题成果应为调研专报。每个课题需提交不少于2份调研专报,专报内容要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以服务党和国家科学决策为目标。专报文风朴实,每篇3000字左右。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  影   祁荷茹
电    话:18345379298  18701230590
电子信箱:kxxxc@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
中国科协办公厅信息处
联 系 人:李  慷  党  锋
电    话:010-68510442
1.2021年中国科协十大代表调研课题选题申报方向.docx
2.中国科协十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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