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稻庄镇镇直幼儿园学期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09-27 10:00

广饶县稻庄镇镇直幼儿园学前资助政策解读





















一、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

(一)资助项目: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公办、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

(二)资助项目: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每年每生1000元、1200元、1400元三个档次。

二、资助项目申请流程

(一)免保教费

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或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学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幼儿园在核实情况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二)政府助学金

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提前宣传、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的环节。

1.政策宣传:每学年开学前,我园会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幼儿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事项,并发放《广饶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申请表》。

2.书面申请:幼儿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 如实填报《广饶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公示:

(1)评议小组收集幼儿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进社区入户家访家庭状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2)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4.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公示完毕幼儿监护人填写《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并公示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资助金发放:公示完毕,通知幼儿办理银行卡,进行资助金的发放。 



我园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做到工作细致,精准资助。真正给家庭贫困的孩子送去温暖,让家长感受到政府对贫困幼儿的关心和爱护。

END

本期编辑:蒋菊菊

本期审核:苏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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