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老年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变!

发布于 2021-09-27 20:07

三大变化,影响所有基层医生!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21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内容迎来了三大变化。

1、管理指标有变

《通知》将原本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指标变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并明确了计算方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人),是指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接受健康管理是指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接受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2、新增“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

《通知》指出,要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根据《北京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要为辖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并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可以包括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1次健康指导服务。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即原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指导服务内容应根据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开展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方面的健康指导。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

《北京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还对新增的四项健康指导工作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

康复指导:通过一般评估,开展康复评定、康复治疗与训练、康复护理和相关健康教育等。

护理技能指导:根据老年人情况提供压疮预防护理指导、跌倒预防及居家照料指导、烫伤预防指导、坠床预防护理指导、创伤护理指导等健康指导服务。

保健咨询:根据老年人的健康及疾病状况针对老年人罹患共病、老年综合征、衰老、失能等健康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建议,开展个体化的咨询指导。

营养改善指导:通过营养评估,使用个体化的营养膳食处方进行健康指导。

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则要求每年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

3、考核数据有变

项目增加了,指标变化了,北京卫健委也对考核数据做了相应调整。

原“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变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服务率≥61%”。同时,《通知》要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85%;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85%。

附录: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流程图

失能老年人上门健康评估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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