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时间】解读《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发布于 2021-09-27 23:01
《997说法时间》
由博尔塔拉广播电视台和博州司法局
联合播出
嘉宾:博州商务局外贸科科长张铁立
博州商务局外贸科二级主任科员巴依尔
主播:怀殊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为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由商务部于2014年9月6日(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发布,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
修订后《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5章39条,包括总则、备案和核准、规范和服务、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为:
(一)第一章“总则”确定了立法依据、相关定义和主管机构,并首次明确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切实落实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
(二)第二章“备案和核准”规定了备案和核准的范围、程序。
(三)第三章“规范和服务”除保留原有的部分服务内容外,增加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劳工保护、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的要求。
(四)第四章“法律责任”增加了对企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备案或核准、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出现违反境外投资总体原则情形等的处罚措施,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五)第五章“附则”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的定义,并将企业境外再投资的相关规定并入第三章。
与修订前相比,修订后的《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切实落实企业对外投资自主权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便利化水平
(四)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备案,便利企业就地办理业务。
(五)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指导和规范。
简政放权后,商务部在境外投资管理方面将会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一是加强宏观统筹规划。
二是推进境外投资法制化建设。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与保障。
四是完善统计监测。
五是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指导和规范。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是2019年12月19日商务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哪些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 适用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办法》进一步明 确,以下情形的外商投资需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投资信息:
一是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公司、 合伙企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下同);
二是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外国 (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等;
四是外商投资 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企业。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如何报送投资信息?报送的投资信息具体包括哪些?
《办法》对不同情形下的信息报告主体、报送方式、报送内容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 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投资交易信息等。
二是外商 投资企业初始报告内的信息发生变更应通 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变更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 人等信息的变更情况。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 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度报告,报送内 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 制人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和资产负债等信息。
四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或转为内资 企业的有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至 商务主管部门。
五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 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企业的,无需 单独提交报告,全部信息均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
国家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是否会给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 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第一,外资管理体制实现重大变革, 简化和优化了外资准入管理程序。
第二,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需 填报的信息大幅精简。
第三,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 信息,无需重复报送。
第四,报送信息的流程进一步合并和 优化。
国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如何确 保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一是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 业如实报告投资信息的义务。
二是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主动或者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补报、 更正。
三是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四是明确规定了违反信息报告义务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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