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婚说离就离了,到底是什么没蒸熟?

发布于 2021-09-28 11:06

   

  看到有一位名人写的品美食文章,说到孔子的得意门生曾子,因为招待客人时,梨还没有蒸熟就端上来了,曾子觉得怠慢了客人,一气之下就把妻子给休了。

  这妻子也太惨太没有地位了吧,不就是没有把梨蒸熟吗?梨,本来就是生吃的,熟不熟,有那么重要吗?曾子,你至于吗?

  

  刨根问底,查查出处。

《幼学琼林》这样记载:

  【原文】杀妻求将,吴起何其忍心;蒸梨出妻,曾子善全孝道。  

  【译文】杀了妻子以求将位,吴起怎么狠得下心肠。蒸梨不熟就休弃妻子,曾子善于保全孝道。

  【释义】战国时齐国讨伐鲁国,鲁国想任用吴起为大将,但担心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而犹豫不决,于是吴起杀掉自己的妻子而取得鲁国的信任。曾参对后母极为孝顺,他的妻子给婆婆蒸梨不熟,曾参把妻子给休了。

   按照《幼学琼林》的说法,曾妻被休,不是给客人蒸梨,而是给曾子的后妈蒸的梨没蒸熟。《幼学琼林》是明末程登吉编写的,用来作为儿童的读物启蒙,更讲究宣传孝道,这样说更符合编书的本意。

   

 

 《幼学琼林》的出处不知在哪里,没有考证。看到比《幼学琼林》更早的《孔子家语》记载了“曾子出妻”的事。《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曾参”条:

   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志存孝道,故孔子因之以作《孝经》。齐尝聘,欲与为卿,而不就。曰:“吾父母老,食人之禄则忧人之事,故吾不忍远亲而为人役。”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参曰:“藜蒸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取妻。其子元请焉,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

曾参,是鲁国南武城人,字子舆。比孔子小四十六岁。他以孝道为志向,因此孔子还为他作《孝经》。齐国曾经聘请他,想任命他为相国,他没有去。说:“我的父母年岁大了,既然拿了别人的俸禄就要为别人操心,所以我不忍心远离亲人而受别人的差遣。”曾参的后妈对她并不好,但是曾参对她的供养和孝敬并没有减少。有一次,曾参的妻子没有蒸熟藜,曾参就因为这个要休了妻子。有人说:“休妻有七条理由,你的妻子并没有违反哪一条啊。”曾参说“蒸藜是小事,我让她蒸熟,她都不听话,何况的大事呢!”曾参休了妻子,终身没有再娶。他的儿子曾劝他再娶,曾参说:“殷高宗武丁因为后妻杀死了儿子孝己,尹吉甫因为后妻放逐了儿子伯奇。我上不如高宗贤能,中比不上尹吉甫能干,怎么能保证不做错事呢?”

  

  藜,嫩苗时是一种野菜,等长老了,藜的穗子很像是高粱,成熟的藜用来做主食,口感粗粝,不蒸得熟熟烂烂的,不仅是不好吃,还伤肠胃。

按照现代的理解,作为野菜的嫩苗,蒸得熟不熟问题不是很大,野菜生吃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做饭,没有蒸熟的“藜”肯定是不好吃。看起来,是因为给婆婆吃夹生饭,曾妻才被休了。

蒸饭的水平是由厨娘的态度决定的,夹生饭代表了曾妻对长辈的态度,这么一路分析过来,曾参似乎并没有小题大做。

   

 原来,曾参休妻,不是因为他是个挑剔的美食家,而是因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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