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解读“巴南区拿出闲置房屋院落招商”这条新闻的背后……

发布于 2021-09-28 12:42

昨天9月27日,重庆市巴南区举办了一场“民宿项目招商推介活动”。这活动虽没有参加,但从事后的新闻来看,这次活动颇有意思。

首先看此次活动的名称——“2021年巴南民宿项目招商推介活动”。招商已经从政策招商转向以资产来招商了。(巴南可以这样做,其他区县呢?)
其次,主办、参与的单位和部门——巴南区文化旅游委、损毁商投资局、巴洲文旅集团、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及“成渝双城经济圈”战略合作方成都市温江区、重庆市“一区两群”协同发展区县丰都县、市民宿协会领导、民宿行业代表、意向投资企业家等出席了本次活动。(重点在哪点,你品!)
第三,此次活动的内容——推出“20余处产权清晰、具备民宿发展基本条件的闲置房屋、院落……”。这一行字信息量很大。

从中央到各地方对于民房/宅基地的产权、管理、使用、流转等问题一直都非常谨慎,主基调还是从原则上强调管控和保护村民的宅基地权利。例如,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宅基地管理”单列一节,对宅基地布局和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作出明确规定……资讯 |魏莉华司长解读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划重点)。到了地方上,对于宅基地的具体管理就更加明确,在重庆市刚发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咨询|关于村集体资产、宅基地、土地保护和利用,以实际工作对话《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一个禁止:
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
(市场对于宅基地的需求是很大的,那政策为什么没有放开。这里面有中央更长远更全局的考虑,这里就不多说。)
同时也有几个鼓励: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鼓励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建全宅基地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
鼓励进城就业且有房居住的乡村居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废弃宅基地。
有点绕。我们来梳理一下:
谁有资格获得宅基地指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所以,政策的规定是很明确的了,有资格能使用宅基地及民房的村民,没有能力来经营、创造出更大价值;而有能力有资源来盘活此类闲置资源的城市居民或者企业法人没有资格(或者说法律风险较高)。政策与市场又呼吁将农村资源盘活(成民宿等等),现实中是如何操作的呢?

根据我们的经验,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企业法人与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村民)私人达成协议,由村民申请宅基地指标,与企业共同建设。乡镇、村、企业,都对此很清楚。好处是可以申请到指标,坏处是存在法律风险。二是租赁现成的民房进行改建。此类操作有一个硬性要求——原址原建,不得超出或者擅自改变朝向等。
因此,在宅基地的利用上,上下政策、各类市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学界、宣传等在这块灰色地带上暗潮涌动。
(完)
往期链接:
资讯|2022年10亿亩,2025年10.75亿亩,2030年12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
资讯|中国花椒产业调查分析报告(重点数据版)。
规划 | 甘肃省LN市LX乡域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建议书。
政策|解读版《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规划2021-2025》。
资讯 | 我们离乡村振兴,可能还差一座霸气的村史馆。
咨询|关于村集体资产、宅基地、土地保护和利用,以实际工作对话《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咨询 | 乡村振兴项目成功的本质,是谋求与城市流量的互通。
咨询 | 杨保军: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咨询 | 设立闲置、愿意流转的宅基地及农房的经营机制设想。
咨询 | 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振兴。
资讯 |魏莉华司长解读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划重点)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