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的共富清单里,真的有外卖小哥吗

发布于 2021-10-08 07:48

最近,被一个新闻气炸了,是关于外卖平台的。
9月份,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了《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报告通过五年来1907份有效判决的研究发现,外卖平台通过一系列复杂地法律安排,成功地将骑手所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剥离,这导致外卖小哥虽然给平台打工,但当发生意外时,平台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是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的专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面对外卖平台精心设计的“用工暗网”,致诚经验丰富的农民工律师们用的一个词是: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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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报告因为一名饿了么外卖小哥而产生。
2019年4月27日晚,来自河北的外卖小哥邵新银被一辆大货车撞了,后来鉴定是九级伤残。
邵新银来向北京致诚寻求法律援助,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很快,邵新银打赢了北京的劳动仲裁,成功与站点所属的迪亚斯公司确认了劳动关系,并开始准备申请工伤认定。
但就在一个星期后,邵新银接到了迪亚斯公司返回其注册地重庆市的长寿区法院对他提起诉讼的消息。邵新银是河北人,在北京送外卖,但现在得去重庆打官司,对于一个农民工而言,这几乎是一件无法完成的难题。
虽然得到了致诚的援助,尽管律师反复力争,但邵新银还是输掉了官司,一审二审都输了,法院认定他与迪亚斯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更不可能获得工伤赔偿。
仲裁赢了,怎么到法院又输了呢?没人能给邵新银一个回答。
致诚的主任佟丽华分析完这个案子后,第一句话是,“这个案子我都感到绝望”。
佟丽华是谁呀?他是民政部、全国总工会等法律专家团队成员,先后参与上百部法律法规政策的起草或论证,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法律政策改革的主要参与者。2005年、2012年两次被评为CCTV法治人物。
从业这么多年,多少大风大浪没见过,一个小小的工伤案件,居然让他绝望了。
致诚的律师下载了饿了么管理外卖小哥的平台“蜂鸟众包”,里面的《服务合作协议》、《蜂鸟众包隐私权政策》、《蜂鸟众包用户协议》,里面所显示的法律主体都不相同。
页面底部《营业执照》显示的是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饿了么”的主体公司;《服务合作协议》上写的是一家注册在江西的服务委托公司;《蜂鸟众包隐私权政策》则只出现了“蜂鸟众包”的字样;《蜂鸟众包用户协议》干脆什么都没有提及。
一个极为专业的律师,也没有办法搞清楚用人单位是谁。
与此同时,由于跑单记录、考勤排班、评价投诉只显示最近两个月,邵新银在2017-2019年的所有工作记录都无法查阅,甚至连他受伤前后几个月的薪资账单也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饿了么有两种骑手,一种是专送,一种是众包。你们可以理解为专送是专职的,众包是兼职的。
“蜂鸟团队版”App上显示他是迪亚斯公司的“全职骑手”,但邵新银的银行流水记录显示,他的工资一直是由太昌公司发放。
按照迪亚斯公司的说法,已经把相关配送业务“外包”给了太昌公司了,但邵新银从始至终都没怎么听说过这家公司。
邵新银的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结果更是出人意料,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个税扣缴义务人必须是支付其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一般而言就是用人单位。但邵新银每月工资薪金的个税扣缴义务人至少有2-3家公司,其中不但有迪亚斯公司和太昌公司,还有一些邵新银此前从未听闻的公司,比如天津某建筑公司、上海某外包公司。
一切都显而易见,饿了么精心设计了一套极为负责制度,将原本应该承担的对外卖小哥的法律义务规避得一干二净,它找A公司给他派单、B公司给他投保、C公司给他发工资、DEFG公司给他交个税……它们都和外卖小哥产生关系,但真当问题出现的时候,谁都不是他的用人单位。
外卖平台通过算法压榨外卖小哥获取了高额的利润,但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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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其实很早就有线索了。
去年12月,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伟在配送了33单外卖后,倒在了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饿了么告知,韩某伟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
一条人命,在饿了么眼里,只值2000块钱。
半个多月后的2021年1月11日,饿了么的外卖小哥刘进因索薪无果,点火自焚。很多媒体忽视了这样一个细节,刘进在“好活”平台注册了工作室,并与好活(徐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项目转包协议》,承揽靖江赢跑公司的“饿了么”配送业务。
这些眼花缭乱的公司名字,只有饿了么自己心里知道是用来干啥的。
而且,刘进所注册的工作室正是外卖平台规避劳动责任的最新骚操作。
根据报道,专送骑手通过应聘后,站长往往会以发工资、少交税为由,强制要求其下载市面上一些灵活用工平台的App;骑手不知道的是,一旦注册App就意味着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了承揽协议,同时授权灵活用工平台将自己自动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一旦成为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被剥夺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可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对于任何一位稍微懂点法的公司来说,“个体工商户”的操作只意味着“避税”和“避社保”。
致诚的工作人员曾经顺着个体工商户的名字在网上进行了检索,结果让人震惊:区区一个中马钦州产业园内竟一共注册了14万家经营范围包括“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很显然,这都是外卖平台的骚操作。
一位曾在外卖平台参与过相关架构设计的公司律师说:“曾经有客户问我中国目前最大的法律漏洞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是劳务外包。”
其实一开始,多数外卖小哥都有劳动合同,平台还会为他们缴纳社保,甚至工伤期间还可能照常为骑手发放工资。可如今,骑手找不到用人单位,甚至被连蒙带骗地注册成了“个体工商户”。
过去这些年,美团、饿了么等迅速发展,规模一再扩大,但骑手的处境却每况愈下。《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有超过190万家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对这些个体工商户命名结构和地域分布进行分析,《报告》最终从超过190万个体户中定位了160万“疑似骑手个体工商户”。
《报告》指出,在这种复杂的用工模式下,骑手的劳动关系认定变得非常困难。它公布了一个令人错愕的数据,外卖平台的认劳率基本控制在1%以内。
这就意味着,全国数以百万计的外卖骑手,如果出了事故,能认定和外卖平台是劳动关系的,可能不到1%。
一位律师曾私下里说,外卖平台就好比一条大船,周围绑了1000条小船,它现在把骑手都放在这些小船上,于是其中任何一条小船的沉没都不会影响到大船本身,外卖平台可以轻易丢掉包袱,继续前进。
我真想骂脏话,那些为外卖平台惊心设计了这样制度的法律人,难道学了那么多年法律,就是为了钻法律漏洞吗?上了那么多年学,学了一身本事难道就是为了帮着大资本、大平台打得最底层的打工人灰头土脸吗?
法律是保障底层劳动者的最后的底线,而这条底线,被外卖平台们通过巧妙的制度设计,轻而易举地突破了。
对于这个互联网世界而言,那一个又一个外卖小哥,是沉默而疲于奔命的大多数,而我们的外卖平台,有法务、有公关,出事的时候既可以动用强大的法务和事先安排好的法律陷阱让外卖小哥败诉,又可以通过公关发出自己的声音。
而那些被精心算计的外卖小哥们,既赢不了官司,也发不出声音,连合法的、最基础的劳动保障都得不到。
每个平台都高声宣扬着自己美好的价值观,共同富裕也好,社会责任也好,公益慈善也好,改善了劳动者的生活也好,但连基本的劳动法都践踏,设计了复杂、精巧的制度只为了避税和逃避法律责任,这样的公司好意思谈什么价值观吗?最应该谈的,不应该是怎么整改,怎么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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