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电子税务局季度申报操作指引来了~
发布于 2021-10-08 18:17
前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1年10月就可以申报加计扣除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
近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依据最新政策变化,对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功能进行了升级完善,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如何申报吧~
一
登录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二
纳税申报
1.在“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注意事项:如果系统未显示应申报报表或显示应报报表不全,请及时联系税务机关。在已填写相关报表的情形下请慎用该功能,否则已填写报表数据会清零。
填写要点如下:
填写第三季度季初和季末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单位是万元。该部分用于计算判断是否满足小微企业条件。
填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前五个栏次,注意所填报的金额应当为本年累计数。
注意事项:若发现不可修改的差错数据(如第14栏),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注意事项:企业需准备前三季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等资料留存备查。
如果企业还享受所得减免优惠或减免所得税优惠,可按相同方法在第8栏和第13栏次操作。
注意事项: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税务机关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及填报了软件企业减免税等可能存在研发支出的纳税人,也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申报提醒。
进入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并保存报表。
没有错误信息或校验反馈的,稍等片刻等待审核后刷新页面,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即完成本次申报。
三
税款缴纳与申报作废
注意事项:缴款书如已开具,则需到主管税务机关作废缴款书后再作废申报或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
四
申报表查询与打印
4.下载或预览相关报表。
来源:贾汪区税务局
审核:所得税科
编发: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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