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电政策下的企业用工风险丨贝斯哲

发布于 2021-10-08 21:48


随着近期各省限电政策的出台,企业纷纷叫苦不迭。特别是生产型企业,限电使得企业被迫采取停工停产、延期交货,甚至面临订单被取消的尴尬困境,同时也必须面对不能正常安排员工作息的可能。因此有不少客户前来贝斯哲咨询,在政府通知“拉闸断电”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用工问题。
 


我们在此整理了客户集中询问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Q1:公司执行限电政策,能否安排员工无薪休假?
A1:可以安排无薪假,但需要员工同意。

因为限电政策系政府决定,并非企业责任。在生产暂停且无法给员工安排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与员工协商并安排无薪假。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安排无薪假的,也可以和员工协商进行调休。实践中,大多数企业是采用调休的方式应对限电带来的停工停产。
 
但如果员工既不同意无薪假,也不同意调休的情况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员工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通常指一个月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Q2:断电期间,是否可以仅安排生产岗位休息,其他岗位正常上班?
A2:企业可以仅安排受限电政策影响的岗位休息或调休,其他岗位应正常上班。

限电政策与疫情期间所面对的情况不同,短期的“拉闸限电”主要是对生产岗位和必须使用通电设备的岗位造成影响。而对于一些与设备运转关联性不大的岗位,例如仓储、货运及部分行政岗位等,在受限电政策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安排正常上班。

Q3:如果白天停电,晚上恢复供电,是否可以将白班的员工调整为上夜班?

A3:若未约定过具体上班时间,可以调整为夜班。但最好和员工进行协商,并支付夜班津贴。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公司实行的是八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则无论是上白班还是夜班,只要不超出八小时的范围,都是合法的。具体安排员工上白班还是上夜班,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
但是,实践中的两种情况,也值得企业注意:

(1) 劳动合同、岗位确认书中,约定了具体上班时间。
若在劳动合同或岗位确认书中约定了具体上班的时间,且约定的是白天时间,那么将员工调整到夜班,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变更。这种情况下,需要取得员工本人同意。若公司此时以“员工不同意调整”为由对员工进行处分,大概率不会被认可。

(2) 规章制度制度中对岗位对应的上班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
虽然劳动合同或岗位确认书中没有约定具体上班时间,但是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则一般应当遵照规章制度执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拟调整用工时间相关的规章制度的,需要经过民主流程进行变更。

当然,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已经约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上班时间”,或者有类似表述的,则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但如果没有类似表述的,建议还是和员工进行协商,尽量避免强制调整工作时间,以免引发劳资冲突。

Q4:夜班津贴如何支付?

A4各省市针对夜班津贴的规定,仍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所颁,迄今并未有相关政策出台。以上海、江苏、福建为例:


由于上述津贴规定数额与现阶段经济水平相差甚大,我们了解到,大多数企业在实际发放时,都会参考目前的市场水平进行核定,比如按10元/天-50元/天不等,或根据企业自身状况确定。
Q5:公司已经发布了放假通知,但限电政策有变化,能否要求员工提前返岗?

A5:可以要求提前返岗。但是建议在发布通知前尽到足够的提醒义务,同时对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宽容处理。

限电政策本身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公司无法预见和避免。同样,如果限电政策突然调整,或者客观情况发生临时变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重新调整员工调休和放假的安排。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

(2) 在通知员工返岗时,应当给予员工合理的反应时间,并区分情况对待。若员工未返乡或离开公司所在地的,建议至少给予半天的时间进行复工返岗的准备;对于已经返乡或离开企业所在地的员工,可让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车票、照片、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

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岗的,建议根据路程给予合理的返岗时间。在未返岗之前,仍按照调休/放假处理;对于拒绝返岗,且无合理理由,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明的员工,可以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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