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于 2021-10-09 13:45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简称《条例》)

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已经满一年半

对于这部《条例》

你了解多少?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条例》设立专章,作出了一系列特别规定,对施工企业有重要影响。

《条例》对施工企业的六大影响

01

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

《条例》明确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否则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因此施工企业应严格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提高管理水平,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

02

分包拖欠施工单位先行垫付,过程管理需严控

《条例》规定,只要分包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由施工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因此施工单位在过程中应加强管控,确保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得到支付,并要求分包单位和民工本人亲自确认,避免出现拖欠情形。

03

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拖欠,施工单位直接清偿

《条例》规定,转包导致拖欠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先行清偿。此举倒逼施工单位合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拒绝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规避直接清偿风险。

04

施工单位负责工资计量支付,对管理提出新要求

从开设专用账户,到配备专门劳资员,从代发工资,到设置维权信息牌。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程负责,因此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能局限于落实资料,而是要强化管理,全过程把控。

05

人工费用专户转款专用,资金周转遭受考验

《条例》对建设单位人工费支付进行详细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施工单位资金压力。但是人工费只能专款专用,对施工单位资金周转产生考验,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量,做好策划,规避资金周转不开导致的风险。

06

违反条例可能吊销资质证书,应高度重视

《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轻则罚款,重则会被限制承接工程、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证书。违法成本高昂,需要高度重视。

来源:聚焦新华


晋城城区青年汇
定期发布晋城城区共青团开展的工作、活动及青年的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