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首都治理论坛丨孔繁斌:超大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来自智能政策产品的启发
发布于 2021-10-1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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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首都治理论坛
超大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来自智能政策产品的启发
孔繁斌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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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上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孔繁斌教授在“第八届首都治理论坛——超大城市治理创新”上做了题为《超大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来自智能政策产品的启发》的精彩发言。孔教授指出并阐释了,在特定的公共服务场景中,智能政策产品能够打破狭窄的、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传递方式,形成广泛的互动界面,进而更好地满足超大城市的公共服务需求。
主要内容
■首先,关于理解超大城市公共服务的思路:城市的规模具有竞争性和动态性,因此超大城市及其公共服务同样也包含着能动的因素,是在人类的知识、能力推动下能够不断进步的事物。然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公共服务还没有成为一个专题性的知识范式。法国著名法学家狄骥曾预言“未来公法的注意力将从主权问题转向公共服务”,时至今日就已如此。作为公共管理学科的排他性研究对象,公共服务已经替代血缘、地域、语言传统,成为共同体构建的一个最重要的内生性要素。因此,特大城市的公共服务是一个值得进行科学探究的对象。要使得超大城市公共服务具有较高的质量和水平,公共服务的影响就是一个亟待探讨的问题。影响性范式既是在知识上值得拓展的一个领域,也是在实践中产生问题比较突出,比较集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方面。由此,我们需要从传统的基于公共性、规范性探讨的研究阶段,扩展到新的以影响性范式为主的阶段。
■从公共服务的形式特征来看:除了一些物质性的公共服务——比如道路、桥梁等设施,更多的公共服务并不是高度物化的,而呈现出某种观念式形态。可以将公共服务概括为三个形式特征。首先,公共服务存在的具体形式是某种政策产品,只有落实并转变为一个具体的政策产品,才表明政府在公共服务的供给,或者解决公众需求方面采取了实质性的行动。第二,公共服务的存在由一套规范的编码呈现,具有其特定的目标、规范与标准。而规范性的编码如何有效转化,是公共服务的实现程度、影响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公共服务的形式特征还包括其与信息消费的关联。对于服务需求者来说,他们主要是通过信息消费的方式来获取公共服务,如果公共服务根本不为人所知,或者公众对于其规范性编码无法有效理解,就将影响其获取公共服务的效果,进而妨碍其诉求的解决。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获得以下启示:在大城市的公共治理中,特别是超大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以智能政策产品优化服务,需要三个步骤:第一步,政策的制定要能形成好的、合理的政府政策与相应的规范、规划、目标;第二步,摆脱科层机制,经过政策的再设计,在规范性编码、信息消费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拓展;第三步,扩展公共服务的影响与可获得性,在政策产品的设计中呈现出精准匹配、定向解码、友好推送等特征。因此,以智能政策产品优化超大城市公共服务可以有三方面的启示:第一,超大城市面临数量大、种类多、目标群体复杂的公共服务环境,公共服务的政策制定也具有高度复杂性。第二,公共服务通过政策再设计转换为智能政策产品,可以将复杂变为简单,将不确定变为确定,从而有助于公共服务“落地”,真正实现公共服务的目标,让超大城市具有良好的公众需求满足功能。最后,在学科层面上,超大城市公共服务研究也一定会带来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尤其是在公共服务的独特知识范式方面。私人物品领域的知识已经非常丰富——包括垄断、信息不对称等相关理论,但现今还没有关于公共服务的专门化社会科学知识领域。因此,人类文明的进一步提高和发展,将与公共服务知识范式的形成密切相关。
文稿整理丨谢木春
编辑丨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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