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项目申报开始,看看符合条件吗?

发布于 2021-10-12 16:49

丽水体育中心
赛事服务,体质监测,场馆预定场地,设施维护管理。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体经〔2021〕20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政策意见》(丽政发〔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一)竞赛表演类。列入《丽水市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21)》的赛事活动;在丽水举办的具有丽水自主知识产权的商业体育赛事活动。

申报条件:1、赛事活动必须在丽水境内举办;2、赛事活动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通过申、承办方式取得;3、赛事活动在2020年或2021年3月底前举办;4、赛事活动必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较高媒体曝光率;5、赛事活动综合效益显著,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6、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7、年度单个赛事活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经认定的商业体育赛事可放宽至60万元)。其中,优先支持由企业主办或承办,在省级以上电视媒体或主流网络平台直播的赛事项目。

(二)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体育服务综合体的打造;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全民健身中心的市场开发;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创新;利用闲置设施改扩建体育健身经营场所;以品牌影响为基础的健身连锁服务;有特色的体育培训和中介服务等。

申报条件:1、项目在2021年6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3、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项目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三)运动休闲类。体育元素鲜明的运动休闲综合体打造;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汽车摩托车等运动经营项目的打造;以运动休闲项目为核心内容和产品的景区打造;运动休闲项目与4A及以上景区的融合;运动休闲精品项目的开发等。

申报条件:1、项目在2021年6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体育特征明显,与体育产业关联度较高;3、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4、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5、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6、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四)产业创新类。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体育传媒、体育动漫、体育影视、电子竞技、智能体育、体育康复等体育新业态研发;体育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交易平台建设等。

申报条件:1、项目在2021年6月底前已完成;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能填补我市体育产业相关领域空白;3、项目市场前景好,对提升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项目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产业基地类。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区域、单位或项目;获评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的区域;获评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或列入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培育名单的乡镇(街道)。

申请条件:2020年8月4日之后发文认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含培育单位)。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于2021年5月31日前纳入浙江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二)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四)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二类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项目申报单位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产业基地类项目申报单位不受上述第(三)条要求的限制。

三、产业发展资金不予支持的项目(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经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二)项目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的;

(三)项目单位以前年度获得过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资助,但项目尚未通过完工验收的;

(四)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五)申报项目内容与以前年度已获得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度较高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一般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含法定代表人承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完成情况);

4.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如果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5.项目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类别项目单位,须提供2019和2020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截至2021年6月底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

6.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8.项目照片;

9.《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材料审查表》(附件2)

(二)产业基地类项目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1年度体育产业基地类资金申报表》(附件4);

2.项目单位体育产业发展情况;

3.基地认定文件。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正文首页制作材料目录,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前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的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文广旅体局,市属单位(含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各直属单位)、市级体育协会、注册地在本市且主要负责人是省队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单位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体育发展处。

(二)县级审查。县(市、区)体育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资料审查,填报《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汇总表》(附件4),连同入选项目的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一个WORD文档,文件名为序号+项目名称,序号须与汇总表一致),于10月28日前将审查通过的项目材料报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体育发展处。

(三)市级评审。对经县级审查的项目和经筛选的市属单位项目材料进行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建议方案,报中心党组会议审定,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入库。

(四)长期跟踪。对入库项目,将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和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入库项目支持政策

(一)入库项目政策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政策意见》(丽政发〔2019〕9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省级运动休闲小镇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体经〔2017〕2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体经〔2021〕200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育产业示范奖励、顶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奖励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体经〔2021〕200号)执行。

(三)除体育产业示范奖励、顶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奖励外,其他体育产业项目分为一、二两类。

一类项目指竞赛表演类、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产业创新类投资规模在200万以上及运动休闲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体育产业项目。

二类项目指竞赛表演类、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产业创新类投资规模在100万以上及运动休闲类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体育产业项目。

一类项目产业补助资金从省产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二类项目产业补助资金从市产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每家单位原则上一次只能申请一个补助项目,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二类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申报指导,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要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上报的项目真实有效、资料完整。对于经县(市、区)文广旅体局审核报送的项目,将直接进入市级材料审查,重点对申报单位资格、项目资格、项目是否符合重点入库方向、申报资料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补充材料。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要建立本区域的体育产业项目库,更好地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二)把握年度重点。2021年度项目库入库对象为2018年-2021年5月31日期间实施完成的项目。各地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向认定期内的浙江省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浙江省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和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所在单位倾斜。

(三)强化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抵顶地方财政拨款。

(四)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除产业基地类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附件2)。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要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了解申报项目及实施单位情况,确保真实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单位当年及后5年项目申报资格,并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倍扣减项目所属地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控制数。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0578-2090783

 

1.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2.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材料审查表

3.2021年度体育产业基地类资金申报表


4.2021年度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汇总表


源:市体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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