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将设置电梯公共救援站点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发布于 2021-10-12 18:34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电梯行业协会,市电梯安全信息中心,各电梯维保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电梯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18〕28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扩充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并依托维保驻点完善电梯公共救援站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电梯企业维保驻点(站点)点多、面广和专业技术等优势,依托96366监管系统扩充电梯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完善电梯公共救援站点,努力构建信息中心-联动队伍-救援站点指挥调度和应急管理体系,实现电梯应急救援快速及时、安全高效。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应急救援联动队伍
维保单位申请成为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愿意承担公益性应急救援任务,并满足以下条件:
1.维保单位应取得相应资质,并处在有效期内;在96366系统完成备案,向信息中心报备应急救援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配备24h救援值班电话;
2.建有应急救援、值守等管理制度和不同电梯事故(事件)困人类型的应急救援预案、作业程序;
3.在合肥市维保台量达500台(含)以上;
4.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电梯安全事故;
(二)设置公共救援站点
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应设置公共救援站点,站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站点位置相对固定,具有不少于50M2的办公场所;
2.配备相应数量的交通工具、救援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辅助器材;
3.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和3名持证作业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
维保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结合维保驻点配备和布局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向行业协会递交合肥市电梯应急救援联动和公共救援站点申报表,由行业协会汇总。
(二)研究确定
市局特设处会同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等,根据维保单位申报、梯量分布、维保驻点等情况研究确定全市电梯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和公共救援站点;对维保驻点分布较少或管辖范围较大的区域,可增加救援站点设置数量或适当放宽标准要求。
(三)结果公布
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急救援联动队伍,要求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及时在96366系统录入公共救援站点信息,并负责救援站点信息更新、管理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贯,结合前期意向摸底情况,进一步鼓励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积极申报。对申报公共救援站点、有效完成年度公共救援任务的应在星级评定中予以加分,在宣传激励、评优评先等优先考虑。
(二)各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结合96366电梯应急救援联动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协调统筹应急处置资源,加强对公共救援站点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电梯应急救援能力。
(三)96366电梯安全信息中心应建立应急救援联动队伍管理制度,理顺指挥调度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目标考核管理。各应急救援联动队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公共救援站点内部管理,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科学组织实施救援,有效履行电梯公共救援职责,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请申报的维保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合肥市电梯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和公共救援站点申报表》(附件)报至电梯协会。
联系人:市局特设处吴飞62315534 hftc2005@163.com
市电梯行业协会张老师 62656961 435096685@qq.com
2021年10月11日
来源:合肥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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