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 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布于 2021-10-12 18:24

今日摘要

1.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厦门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报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已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原则上满2年)、市工业设计优势企业(原则上满2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获得其中之一即可)。

(二)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主管并配备知识产权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工作。

(三)申报年度前三年共申请专利2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获得授权专利8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件以上,版权登记数量或商标注册核准数量持续增长。

(四)近三个会计年度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和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五)已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机制,能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引导研发创新,并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或者运营的能力。

(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没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组织申报。网上申报,登录i厦门网站(https://www.ixiamen.org.cn)    i财政    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     立即访问      法人账号登录。本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登录界面可下载,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附件提交。自评指标打分,各企业自行按实填写《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并以EXCEL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我局根据企业网上申报和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得分情况,初步确定入选企业名单。

(三)我局对入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考查,择优确定不多于20家优势企业名单,并网上公示。

(四)发文公布结果,颁发“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并按《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扶持,培育工作周期3年。

(五)申报时间为10月13日至11月5日。

四、初审通过后企业需提交材料

(一)《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和《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表。

(二)申报年度前三年专利申请汇总表及至少20件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年度前三年授权有效专利汇总表及至少8件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复印件。

(四)其他知识产权证书汇总表。

(五)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复印件。

(六)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专利质押、转让合同复印件。

(七)专利奖证书复印件、纠纷处理证明复印件及专利数据库运行页面。

(八)签订的贯标工作合同书或认证通过证书或年度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

(九)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以上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申请表、自评得分表和信用承诺书盖公章,材料盖骑缝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红军  联系电话:5077982

         吴鲤源            2699069

邮箱: 153844821@qq.com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1209室

附 件 下 载:
·25正文_厦市监知【2021】 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不含附件).doc
·附件_附件1: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xlsx
·附件_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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