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规章制度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发布于 2021-10-12 18:24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既是公司规范管理及经营自主权的需要,也是保障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的内部准则。公司的规章制度一般包括劳动规章制度和会计财务制度、市场销售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经营管理制度。那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因劳动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公司未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制定,容易引发法律风险。本文以此来讲述,请和仲声律师一起来了解。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
1、 有效管理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措施的具体表现形式,如: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建立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助于提升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实现公司的有效管理。
2、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的规章制度一经生效,不仅劳动者受其约束,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对于劳动者来说,遵守规章制度也是保护其享有应有的权利,亦是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3、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纠纷进入到法律程序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外,还可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要件
1、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
在《劳动法》第4条和《劳动合同法》第4条中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因此,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应当是公司,而不是公司的某个部门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等。
2、内容的合法性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制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国家技术标准等。
3、内容的合理性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除了上述的合法性,还需合理,即公司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约定,甚至超出合理的范围,如: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用餐时间只能几分钟;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迟到一分钟、吸烟一次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等。因此,对于合理性,除了考虑是否符合正常人的一般评判标准,还要结合公司的类型、规模、工作岗位的特点、劳动者行为的性质以及违反的次数、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来考虑。
三、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要件
1、程序的合法性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实体内容合法、合理,但没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作出,也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得知,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分两步。第一步是讨论程序,即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协商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内容。一般来说,公司建立工会的,与工会协商;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
2、需经过民主程序的范围
并不是所有规章制度的内容均需要经过民主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得知,需要经过民主程序的范围,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3、向劳动者公示
需要劳动者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要让劳动者知道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因此,公示是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实践中,常见的公示方法有:①公告栏粘贴;②电子邮件通知;③公司网站公布;④规章制度培训。⑤规章制度考试;⑥规章制度传阅;⑦发放员工手册等。
四、无效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
若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缺少上述内容和程序的要件即为无效的规章制度,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还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既包括物质赔偿责任,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解除劳动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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