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权威解读来了!

发布于 2021-10-13 16:47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一年来,你很关心食品生产许可申报都简化了哪些程序吧!

让我们来看看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给出的解读吧!

 


条文释义



此次修订的《办法》在规定申请人提交材料方面变化较大,概括来说是“有增有减,以减为主”。减少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删除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前“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的修饰语;删除了第二款“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增加了“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1. 增加“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主要为了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的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考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要求,企业首先要确定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底是哪些人、具体负责哪些工作,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对其的培训、考核责任。

二是进一步细化、强化监管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此组织编写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专门开发了“食安员抽考 App”,并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发布《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 年第 33 号),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使用“食安员抽考App”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公布考核情况。

三是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处罚到人”制度的需要。如防范因违法违规而被禁止从业的人员在禁止期限内从业,需要首先建立并共享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信息库。原则上,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兼职,不宜跨企业兼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后立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应当自行确定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职责。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任用、聘用或者授权的企业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企业内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和企业内设的其他相关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规模和岗位要求,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内部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检验部门、仓储和物流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的,各部门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设立专业部门的,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应当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取消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要求。2018 年 6 月 1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本着尽可能取消的原则,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要提出取消建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申请人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批部门将通过部门内部信息共享的方式,完成对申请人营业执照的审查。

3. 取消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主要是从简化企业申请材料、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考虑,不再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许可时提供上述材料,有关要求将体现在现场核查工作中。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人提交的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应与产品(配方)注册时提交的材料应保持一致。 

4. 删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前列举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内容,是因为列举的方式难以穷尽,并且不同企业的制度名称也不尽相同,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词表达更加科学、准确。另外,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文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18 号),申请人提交许可申请时只需要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即可,无须提交制度文本,但是现场核查时申请人应当按照核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完整具体的制度文本。

5. 删除“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因为:实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办理的,网上提交、修改的申请材料均视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必要通过委托书的方式让申请人重复确认;尚未实行网上办理的,审批部门也可以通过查看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核实等方式确认申请行为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再强制要求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可以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方便企业办事。

6. 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提交的食品生产流程图和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应与其注册时提交的内容一致。

更多条款释义,请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条款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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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阐释起草原意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出版时间:2021年10月
定价: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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