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法》解读

发布于 2021-10-13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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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解读


一.《网络安全法》确立了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

1、网络安全主权原则。

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

3、共同治理原则。
.《网络安全法》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高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度。这是我国第一次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向全世界宣示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明确表达了我国的网络空间治理诉求。

.《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网络安全法》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网络安全法》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第三章用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规范网络运行安全,特别强调要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网络安全法》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在“法律责任”中则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有利于保障《网络安全法》的实施。

.《网络安全法》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这为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深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提供了法律保障。

《网络安全法》6大看点



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严厉打击网络诈骗

《网络安全法》针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网络诈骗犯罪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

《网络安全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做出规定网络运营者注册,办理固定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重点保护关键基础信息设施

《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与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
惩戒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定:境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讯管制”

网络安全法》中,对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专门列出一章作出规定,明确了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关部门需要采取的措施。特别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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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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