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

发布于 2021-10-14 07:07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光山县考察调研时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注意节约环保,杜绝过度包装,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李克强总理连续2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快递进村进行部署。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制定配套措施。根据《意见》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省邮政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提出9个方面举措、21条措施,分别对应《意见》四个体系建设、四项工作任务和组织保障要求。

  (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在河北行政村直接通邮率100%的基础上,发挥邮政体系基础支撑作用,着力提高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措施》提出,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强化邮政网络节点重要作用。发挥邮政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推进“邮快合作”,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推动邮政搭载便民综合服务,鼓励邮政网点代理政务、警务、税务、票务、代收、代缴等业务,实现“一点多能”。

  (二)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针对农村地区各类资源共享程度低、有效利用率不足等问题,《措施》提出,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主体通过合资、互相持股、加盟、代理代办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共建共享末端配送网络,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针对加盟制快递品牌管理松散问题,《措施》提出,引导企业科学规划配送网络,探索建立扁平化网络架构。针对数据壁垒问题,《措施》提出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鼓励企业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针对寄递服务水平城乡差距过大问题,《措施》提出逐步缩小城乡寄递服务差距,推动快递服务普惠化。

  (三)优化协同发展体系。为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交通运输等协同发展,实现“1+1>2”的效果,《措施》提出,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在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方面,《措施》围绕充分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主渠道作用,着力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争创国家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列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量化指标,推动电商专业园区向电商快递综合园区转型,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农村寄递物流与交通运输协同发展方面,《措施》提出,推动交邮融合发展,强化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鼓励县级公路客货运站拓展建设邮政快递作业设施,推动乡镇客运站点拓展寄递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邮政网点代售客票合作机制,创建一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四)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建设农村冷链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可以减少农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能和农业生产效益。《措施》坚持统筹冷链寄递发展与安全,提出一方面要发展冷链寄递物流,鼓励企业以自建、租用等方式,在冷链仓储、分拣、运输、配送等环节优化冷链寄递设备设施,逐步建立“田头+直销+网络”的多层次冷链寄递物流体系;另一方面要强化冷链寄递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监测信息查验、关键信息登记、清洁消毒、信息追溯等安全措施。

  (五)高质量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我省农村地区面积广阔、地形地貌复杂、区域发展不平衡,“快递进村”工作难度较大。自2020年以来,我省作为全国“快递进村”试点省份,在推进“快递进村”方面先行先试,统筹农村邮政、快递、交通、电商、供销等资源,因地制宜推进“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取得不错效果。《措施》在立足河北实际和充分借鉴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开展邮政、快递、交通、电商、供销、政务等多方合作。分阶段提出了“快递进村”工作目标,即2021年主要邮政快递企业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2025年行政村邮政快递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平原、沿海等经济发达县域快递物流园区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域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实现全覆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平原、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通过驻村设点、企业合作等方式,提升“快递进村”服务水平;在燕山-太行山区和坝上高原等交通不便、边远地区,更好发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引导邮政快递服务进驻乡、村两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站),提供邮件快件收投服务。注重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能力提升,鼓励农村快递网点叠加便民服务,提升网点营收水平。建立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确定不同主体责任划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出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补齐农村寄递物流短板。我省农村寄递物流短板主要表现在县域快递物流园区和邮件快件分拨中心等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承接市区主城区邮政快递集散功能外溢能力不足、建设规模滞后,农村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薄弱,县到乡、村的邮件快件运输车辆不足,作业智能化水平低等。《措施》提出,强化县域邮件快件转运枢纽功能,吸引邮政快递企业总部在县域建设区域总部、集散中心、结算中心、呼叫中心等,承接市区主城区邮政快递集散功能外溢,与“快递进村”2025年“平原、沿海等经济发达县域快递物流园区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域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实现全覆盖”建设目标相呼应。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鼓励环京县(市、区)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寄递功能疏解,在雄安新区周边县(市、区)建设快递物流园区服务雄安新区。整合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以及空闲工业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存量土地等,建设快递物流园区和寄递公共配送中心,解决土地供应问题。优化寄递服务末端设施空间布局,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有条件地区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解决县与乡、村之间运能不足问题。推进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在雄安新区、崇礼等地打造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样板区,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服务质量。鼓励企业配备自动化分拣线、智能安检机、手持终端、高拍仪等智能设备,建设数字寄递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作业智能化水平。在雄安先行推广可移动快递集散站、智慧邮局、无人机(车)等设备设施,打造“雄安质量”。引导省级邮政快递企业履行品牌统一管理责任,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

  (七)发挥渠道优势助推农产品上行。《措施》聚焦农产品销售、流通的客观需要,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措施》提出,鼓励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企业立足河北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实施邮政快递服务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培育100个邮政快递服务农业项目,专项扶持1000个农村中小微企业,重点扶持10000个农村新经济体。打造张承地区绿色农产品环京寄递服务圈和京南、京东南(环渤海)县域特色农产品寄递产业带,培育河北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银铜牌项目,争创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推农产品上行的同时,服务农村就业创业。一方面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吸纳就业“蓄水池”作用,通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直接吸纳当地劳动力就近就业,帮扶员工返乡创业;另一方面,通过支撑农村电商、扩大农产品销售等方式,间接带动农村就业。

  (八)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措施》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对照我省首都“政治护城河”“生态护城河”定位,突出强化了寄递渠道安全、邮政快递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在市场准入方面,落实国家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在监督管理方面,突出维护农村快递市场秩序、保障农村寄递渠道安全和稳定、推进农村绿色寄递等方面工作。重点打击跨地域经营、倒买倒卖、刷单、非法扣留邮件快件、不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综合治理,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加大邮政快递网络稳定运营监测力度,对邮政快递服务严重异常的,及时依法依规采取应急整改措施。大力推广农村快递包装的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化以及绿色运输。在管理机制方面,推进市级邮政业安全中心实现全覆盖,环京14县(市、区)、雄安三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张家口市崇礼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县级邮政业安全中心。建立健全县级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九)落实保障措施。《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工作考核等三个方面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在组织领导方面,《措施》提出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河北省邮政业市场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重要议事事项,各市、县政府建立组织领导保障机制,健全县级邮政监管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扎实推进本地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在政策支持方面,《措施》再次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在农村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以及地方履职能力建设等方面支出责任。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快递物流园区、邮件快件分拨中心、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在工作考核方面,《措施》要求市、县政府明确本地区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建立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直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绩效、乡村振兴任务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出台意义

  (一)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体系,有利于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建设短板。《措施》全面对照《意见》“四梁八柱”政策体系,聚焦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短板,在完善基础设施和寄递网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筑固首都政治“护城河”、充实邮政快递业监管力量、保障建设资金土地要素等方面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构建了积极有力的政策支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二)着力推动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加快河北邮政强省建设。《措施》提出河北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即加快建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绿色低碳、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围绕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定位,将河北打造成京津冀快递集散功能支撑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先行区、农村快递电商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邮政快递强省。《措施》不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同时完美融入我省邮政快递业“建成护城河、服务京津冀、领先邮政业”的总体布局,紧紧抓住我省邮政快递业发展重大机遇期,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技术、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提升农村寄递服务能力和效率,畅通农村生产、消费循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致力于在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当好先行、有所作为,为行业未来发展赢得战略主动。

  (三)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有利于实现农村群众美好生活。《措施》在优化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提升网络承载功能,发挥渠道优势助推农产品上行,实施邮政快递服务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创建,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更好服务农业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助力农民就业增收,把行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更便捷融入广大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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