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14 07:18

交办公路函﹝2021﹞157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性提升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水平,加快解决货车司机的“急难愁盼”问题,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挖掘潜力,加强货车停车位供给

(一)科学调整车位比例。指导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公路流量和车型结构,科学调整客、货车位占比;货车流量大的服务区,要适当增加货车停车位数量,增强服务能力。夜间货车流量大的服务区,可将客车位临时调整为普通货车位。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区,探索建设小客车立体停车位,腾出占地空间,保障货车位用地需求。

(二)加强停车位改扩建。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适当增加公路服务区用地面积,减少绿化面积,扩大停车场地,重点用于货车停车位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按照相关部门规划,探索建设专用停车场,服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

二、加强引导服务,提升货车停放效率

(三)加强危货车辆停放引导。指导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优化公共场区布局,合理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停放专用车位,与综合服务楼、能源补给站、普通客货停车位等保持安全距离。完善标识标线,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引导和安全提示,提高车位利用效率。

(四)加强车位信息发布服务。指导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加快推进服务区信息化建设,实时统计空闲车位数量,通过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导航软件、交通广播等渠道及时发布,统筹相邻服务区停车资源,引导货车合理分流。对因车位已满无法停放以及长时间停放后需尽快驶离的车辆,要耐心细致说明情况,争取货车司机理解和支持。

三、密切沟通配合,营造安全停车环境

(五)加强停车监控服务。指导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停车场区、能源补给区、车辆维修区照明和视频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盲点、监控设施图像清晰可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视频保存工作。加快推动服务区公共场区视频资源部省联网,2021年底前全部纳入部省两级视频监测与应急处置调度范围。鼓励布设具有预警功能的宽动态高清摄像机,为打击偷油、偷货等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六)加强停车区巡逻巡查。指导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科学调配保安人员,加大夜间巡逻巡查频次,发现偷油、偷货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部门。加强保安人员自身安全防护,配备必要的通信和防护装备。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区与货运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探索建设封闭式货车专用停车场,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质量。

(七)严厉打击涉车偷盗行为。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将在公路服务区偷盗货车油料、货物等行为纳入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范围,重拳出击,坚决打击。指导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专项整治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及时举报或提供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对接,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区邀请公安部门设置警务站点,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主动听取货车司机的意见建议,了解货车司机实际需求和使用效果评价,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的获得感。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联系人:部公路局乔正,电话:010-6529277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图片来源:互联网

云链观察
全球快递物流行业研究与咨询。
287篇原创内容

往期回顾

【行业要闻】

2021年10月12日行业要闻
2021年10月11日行业要闻

【分析解读】

【】多市集装箱协会倡导合理上调营运相关费用
【国际】蒋骞接替何嘉美成UPS中国区总裁
【发布】全国首批30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名单
【政策】网络货运管理办法启动修订,稳步促进行业良性发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