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科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发布于 2021-10-16 23:33

各位考生:

2022年,我院非军事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军事学学科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现将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和教育部计划,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请参见我院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

二、招生学科及批次

根据不同学科实际,我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分别于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组织两批次招生,具体学科及批次如下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录取,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拥有中国国籍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军队,愿意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军队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时通过我院附加项目检查。

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适应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需要。

5.军队在职军官、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直读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应符合当年军队及我院博士招生简章明确的报考条件要求。

(二)申请人近五年学业能力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1篇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如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硕士导师)。

2.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在前50%以内,以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为准。

3.作为主要参与或完成人,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重大项目(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获我院申请学科3名以上上岗招生的博士生导师特别推荐。每名上岗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特别推荐1名申请人。

4.作为主要参与或完成人,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军队、省部级三等(或相当级别)以上奖励。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及需求,申请人在满足上述学业能力水平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各招生单位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报考标准条件。

四、申请流程

以下环节均为第一批次招生(2021年秋季)时间及要求,第二批次招生(2021年春季)具体报名及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11月2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线报名。请各位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记住生成的报名号。如有多个报考信息的,请在确定的报考志愿备注信息栏注明“以此报名信息为准”,如无备注,将以最后一个报考信息为准。

(二)

提交材料

1.《军事科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于研招网报名附加信息中下载模板)

2.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3.两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身份证件及审批材料。军队单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员证、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军队在职军官需提供军官证、有效身份证件、《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在职军官同等对待。地方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往届地方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以在职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全日制攻读博士研究生证明。

5.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如录取,需在入学时交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6.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

8.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奖励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9.外语能力水平证书。

10.现役军官及军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最近一次军事体育考核达标证明。

11.其它能够证明考生学业及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

材料寄送截止后,各单位组织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各单位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注意: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及军事秘密,如因邮寄(网络发送)发生失泄密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避免丢失,请考生务必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纸质报考材料。无论录取与否,邮寄的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三)

材料审核

各招生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围绕申请人知识结构、专业基础、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查并给出成绩。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招生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按学科招生计划120%~200%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预计11月11日左右,于研招网公布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请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于11月16日前,登陆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

入学水平测试

11月17日下午3:00~5:00,统一组织入学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地点为研究生院太平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持准考证进入南门),具体考场请见准考证。

(五)

综合考核

11月18日~19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不少于9人的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知识背景、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听说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包含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外语听说三部分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灵活运用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申请人须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关于科研经历、创新成果、博士规划等方面内容的PPT汇报。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在综合考核环节增设理论笔试、实践操作等环节。综合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前,各招生单位将组织资格复审,需查验: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身份证)。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学员证及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还需查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无法提供学位证书原件,且未通过网上学位认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含海外学历学位)。

4.与报考资格条件相关的审批或证明材料。

(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背景审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背景审查由各单位负责组织,请申请人根据招生单位要求配合完成。

(七)

体检

11月17日~19日上午,申请人自行赴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原第302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当天需空腹,相关费用自理。

五、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外语入学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其计算方法为:最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外语入学水平考试×10%+综合考核成绩×60%,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综合考核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背景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我院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规定,每名导师年度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含博士、硕士),如录取人数超过限额,由招生单位结合申请人意愿在本单位相同学科中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监督公示及异议处理

拟录取结果预计于11月下旬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招生期间,院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巡查监督,设置监督电话010-66314088,受理申请人意见反馈及投诉。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学术权力情况的导师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军队和军事科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申请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七、有关说明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本次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2022年春季入学。

(三)如因疫情及政策变动影响,招考安排如有调整,以我院及各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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