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十大药品热点政策
发布于 2021-10-18 08:07
@我滴爸爸:牙膏都属于化妆品了?这是什么逻辑?
2020年7月15日,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医药领域,《意见》明确要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患者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支持平台在就医、健康管理、养老养生等领域协同发展,培养健康消费习惯。
一是回顾此前网售处方药相关规定。如新华网发表《科学审慎,推进网售处方药安全放开》表示,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线开具的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而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则展示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虽然该条款最终未出现在《药品管理法》中,但意味着网售处方药的开放进程被按下了暂停键;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则预示着网售处方药的政策又走到了一个新的变革路口。
二是放开网售处方药在质量、保证处方真实等方面的要求没有降低。如《上海证券报》刊文称,从《征求意见稿》看,网售处方药放开的同时,监管标准并没有放松。《征求意见稿》在药品网络销售者、网络销售范围、网络销售者义务、第三方平台管理、药品配送、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便民利民,降低药品价格。如《新京报》刊发《网售处方药拟有条件放开,须确保电子处方真实可靠》称,比便民利民更重要的是,放开网售处方药将真正扭转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从而斩断传统药品销售中的商业贿赂链条,降低药品价格。在传统模式下,处方药是被动消费品,由医生下处方,决定患者吃哪个厂家的哪种药,而互联网的药品交易,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用户评价能力,可以实现医生只开药品品种,患者自己在APP上选商品。
四是认为网售处方药监管必须创新。如《广州日报》刊发《网购处方药即将“开闸”须在强化监管中谋求规范发展》表示,药品的特殊性以及网络购药的复杂性,决定了监管的特殊性。对于网络购药这一新兴业态,应当采取新型的监管。需要建立健全专业化的处方审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让人们从便利服务中获得用药指导。当服务与监管并行,监管在低成本基础上高效运行,网络购药的新业态才会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
2020年12月1日,《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近3年多的医药代表备案改革有了实质性突破。《办法》指出,医药代表是指代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办法》规定了医药代表不能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能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等销售行为、不能参与统方等七种情形。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能向医药代表分配销售任务、不能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等五种情形。
舆论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来源/《舆情周刊》删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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