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记载的年龄与身份证的年龄不一致,以哪个年龄办理退休?
发布于 2021-10-18 13:05
本人人事档案记载的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办理退休时,以哪个年龄为准?在特殊年代,由于个人或组织的原因,50后(现都已退休)、60后、70后的部分人在办理退休时,会遇到这个问题的困扰。答案是:办理退休时,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年龄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但遇有特殊情况也会根据实际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经社保部门审核认定后,以职工身份证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
一、国家对认定职工出生时间的政策规定
原社会和劳动保障部,在1999年下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文件中明确:“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全国各地都必须严格执行这个文件的规定。
二、认定职工出生时间的实际案例
按照原社会和劳动保障部文件规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即:职工的出生时间,以本人人事档案第一张记载出生时间的表格为准。
但在实际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也会根据原社会和劳动保障部文件的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以下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以身份证认定职工出生时间的真实案例。
案例1:
某甲,年轻时为了参军,把户口本的年龄改大了1岁(当时没有身份证)。本人人事档案中的第一张表格《入伍登记表》,按户口本年龄填写,也相应的较实际年龄大了1岁。
参军后,其又将户口本的出生时间,按本人出生证明的出生时间进行了更正,即将改大1岁的年龄又改了回来(当时没有身份证)。实行身份证管理时,按户口本的出生时间办理了身份证。
单位以他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时间的第一张表格《入伍登记表》,认定其出生时间,并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较身份证年龄提前1年退休)。但本人以身份证未到退休年龄为由,拒不接收单位发的退休人事令。并就个人的出生时间问题,多次向省社保部门、单位提出申诉。经省社保部门、单位同意后,前往他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查找到了原始的出生证明,证明其身份证的出生时间是正确的。
最后,经单位审核申报,省社保部门审批,其出生时间以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认定。这样他又在工作岗位上干了一年,其岗上的工资待遇远高于退休待遇。
案例2:
某乙,高中毕业考上了中专。其在填写《入学登记表》时,很随意的将出生时间少写了1岁。其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按出生证明的时间填写。即人事档案年龄较身份证年龄(实际年龄)小1岁。
单位以他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时间的第一张表格《入学登记表》,认定其出生时间,并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较身份证年龄多干1年退休),其岗上的工资待遇远高于退休待遇。
其退休后,原单位有人将他随意填写档案出生时间,使其在岗位上多工作了一年,多领取工资待遇的情况,向省社保部门进行了反映。经省社保部门和单位核实,其身份证的年龄是正确的。
根据原社会和劳动保障部文件的规定,“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单位和省社保部门将其出生时间按身份证的出生时间进行了重新认定,并据此办理了退休手续。按退休工资标准确定其岗上多工作一年的待遇,并责成其退回了多领取的岗上多工作一年工资与退休待遇的差额。
综上所述,出生时间是计算职工年龄的依据,退休时间根据年龄确定,出生时间决定职工的退休时间。社保部门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正确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至关重要。全国各地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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