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民政卫健处公布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发布于 2022-05-19 10:30

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诈骗犯罪,规范整治养老服务行为,坚决铲除养老服务诈骗滋生土壤,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省民政厅向社会公布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01

举报范围

1. 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投资养老项目、预售养老床位,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优先居住、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2. 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提供增值服务、享受消费优惠或送积分、打折扣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大额养老服务“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消费卡”的行为。

3. 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高额收取押金、保证金,预收大额服务费(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4. 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无法提供约定养老服务且不予退还剩余缴纳资金的行为。

5. 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的行为。

6. 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02

举报方式

2.举报邮箱:jnxxqmzbgs@jn.shandong.cn

3.通信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250121。

03

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养老服务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4.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同一线索不得重复提交举报。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