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观点 | 如何提高招商引资成效?看这个城市最新发布的30条举措

发布于 2022-06-04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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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提升精准招商水平、建设高素质招商队伍、加强招商推广网络、强化招商要素保障等7个方面出台30条具体举措,为青岛全面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工作转型升级,加快优质项目招引落地提供了行动指南。


聚焦重点产业 提升招商水平


招商引资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措施》提出,聚焦重点产业大项目,提升产业链定向招商水平。

锚定重点产业招商布局。明确重大产业、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加强重大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匹配,聚焦先进制造业和“四新”经济,谋划招引产业大项目,全力打造多个一流产业集群。明确全市招商产业布局,细分各区(市)产业赛道,重点延伸发展3到5个主导产业,推动区(市)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

明确“管产业也管招商”责任。市直部门按照管理服务的产业行业推进项目招引,在重大项目谋划、战略资源引进、产业项目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国有企业混改、境外上市返投、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服务等工作中挖掘投资机会,加强与区(市)、经济功能区配合协作,推动项目落地。

突出产业链精准招商。制定完善全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和“两图一表”(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路径图、重点招商项目表),推进产业链招商图谱数字化,加强图谱在招商工作中的运用。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我市已有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进行精准画像,预判产业投资趋势,精准定位产业招商目标企业,高质量开展产业链招商。

强化“链主”企业产业链定向招商。在世界500强、本土大企业、市属企业中精选“链主”企业,按照“链主”企业提出的上下游企业清单,开展产业协同招商,推进集群式招商。


拓宽招商渠道 强化要素保障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招商引资更需积极应变、创新方法。《措施》指出,加强招商推广网络建设,提升项目资源挖掘能力。

要实现招商引资项目的高效落地,市级层面要统筹调配各类资源,提升要素供给效率。《措施》提出,强化多元载体要素保障,提升重点招商项目落地率。
突出项目落地资源保障。建立全市可供招商土地清单、全市招商引资用地需求项目清单,定期对两张清单进行资源匹配,提出落地选址意见,协同推进招商项目签约落地。

建立招商载体“两库三图”。建立全市闲置厂房资源库、办公楼宇资源库及对应的地理位置图,定期制作批而未供土地和供而未用土地地图,推动招商资源优化配置。

扩大外资奖励政策覆盖面。提高外资大项目奖励标准,对外资重大项目奖励进行市、区(市)两级配套,奖励标准提升为到账外资的3%。保持外资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促进外资向产业链配套方面集聚。

优化社会化招商奖励政策。降低社会化招商奖励门槛,在招商平台和社会中介机构引荐奖励方面,探索按照年度将多个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进行合并计算奖励,提高政策适应性。鼓励区(市)因地制宜制定社会化招商政策,调整个别区(市)引荐项目税收后落实奖励的做法,提高政策兑现率。


创新招商模式 优化投资环境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少了手握手寒暄、面对面交谈,取而代之的是屏对屏、线连线。此时,招商引资更需积极应变、创新方法。《措施》提出,持续实践招商新模式,激发调动全社会招商活力。

提高招商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一体化招商项目管理平台数据库,用好招商资源信息化社交平台、重点项目调度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技术等在招商引资领域应用,引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创新性突破。

提升平台化、社会化招商实效。建立社会化招商机构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突出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招引,推动“制造业上楼”,实现土地集约使用。

开展产业基金招商。充分发挥基金对接项目优势,完善“政基企”合作机制,发挥区(市)和经济功能区引导基金作用,协调支持省、市产业引导基金参与区(市)和经济功能区产业项目招引。

推动国有资本招商。通过企业混改、境外上市和发债、投资合作和产业配套,积极推动市属企业招商引资和引进外资。支持市属企业与区(市)平台合作,招引产业大项目。

强化经济功能区招商“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优化体制机制,完善“管委会+”运营方式,理清园区运营职责边界,强化市场化招商,推动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推动工业项目“上楼”,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项目承载能力,加快引进制造业项目,放大政策效应,打造“双招双引”特色园区和外资高地。


全文如下:


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


为全面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工作转型升级,加快优质项目招引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重点产业大项目,提升产业链定向招商水平


1.锚定重点产业招商布局。明确重大产业、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加强重大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匹配,聚焦先进制造业和“四新”经济,谋划招引产业大项目,全力打造多个一流产业集群。明确全市招商产业布局,细分各区(市)产业赛道,重点延伸发展3到5个主导产业,推动区(市)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2.明确“管产业也管招商”责任。市直部门按照管理服务的产业行业推进项目招引,在重大项目谋划、战略资源引进、产业项目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国有企业混改、境外上市返投、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服务等工作中挖掘投资机会,加强与区(市)、经济功能区配合协作,推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    

3.突出产业链精准招商。制定完善全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和“两图一表”(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路径图、重点招商项目表),推进产业链招商图谱数字化,加强图谱在招商工作中的运用。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我市已有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进行精准画像,预判产业投资趋势,精准定位产业招商目标企业,高质量开展产业链招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4.强化“链主”企业产业链定向招商。在世界500强、本土大企业、市属企业中精选“链主”企业,按照“链主”企业提出的上下游企业清单,开展产业协同招商,推进集群式招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有关经济功能区指:青岛自贸片区、上合示范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董家口经济区、青岛高新区、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青岛蓝谷、青岛国际邮轮港区,下同〕


二、建设高素质招商人才队伍,提升专业化招商实战能效

    

5.加强专职人员力量配备。按规定加强市、区(市)专职招商人员配备,保持招商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建立招商专业经验积累和“传帮带”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6.实施招商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招商人员常态化轮训,加强招商技能和产业知识学习,打造“懂产业、懂政策、懂流程、懂经营、懂市场”的精干招商队伍。〔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7.强化招商队伍激励。对招引产业大项目落地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其工作业绩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8.建立项目招引专业咨询指导机制。鼓励区(市)、市直部门建立专家指导团队和招商服务智库,对技术性强的产业及“四新”经济领域项目进行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建议,为项目引进提供参考。鼓励以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模式路径、产业培育等方面研究咨询服务,提升招商谋划和项目研判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三、加强招商推广网络建设,提升项目资源挖掘能力


9.加强招商宣传推广。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举办重大招商活动,充分发挥招商资源信息化社交平台的作用,积极宣传我市产业基础、产业地图、招商政策、招商载体,不断提升我市吸引和整合国内外资源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10.提升招商网络建设。推进全市招商网络建设,深入挖掘项目信息,把握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机会。构建境外“双招双引”工作网络,突出境外工商中心作用,收集传递招商投资信息。加强“国际客厅”建设运营,打造资源吸附强磁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11.强化以商招商。梳理已落户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优质外资企业名单,研究分析企业运营情况、战略布局,开展定向走访,深挖企业再投资意向,推进以商引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四、强化多元载体要素保障,提升重点招商项目落地率


12.突出项目落地资源保障。建立全市可供招商土地清单、全市招商引资用地需求项目清单,定期对两张清单进行资源匹配,提出落地选址意见,协同推进招商项目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    

13.建立招商载体“两库三图”。建立全市闲置厂房资源库、办公楼宇资源库及对应的地理位置图,定期制作批而未供土地和供而未用土地地图,推动招商资源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扩大外资奖励政策覆盖面。提高外资大项目奖励标准,对外资重大项目奖励进行市、区(市)两级配套,奖励标准提升为到账外资的3%。保持外资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促进外资向产业链配套方面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5.优化社会化招商奖励政策。降低社会化招商奖励门槛,在招商平台和社会中介机构引荐奖励方面,探索按照年度将多个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进行合并计算奖励,提高政策适应性。鼓励区(市)因地制宜制定社会化招商政策,调整个别区(市)引荐项目税收后落实奖励的做法,提高政策兑现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6.加大招商项目金融支持。鼓励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产业招商项目,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加大股权融资占比,推动各类风投、创投机构积极跟投产业项目,多元化解决投资项目资金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17.加大重大项目环保能耗指标保障。对资源型、龙头型、引领型项目,在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级重大招商项目联席会议进行统筹平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18.加强招商经费保障。完善招商引资经费使用办法,明确标准,有效覆盖招商咨询、项目评估、招商培训等需求。加强招商经费与招商任务的匹配,加强合理分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五、完善顶格化统筹机制,构建全市招商一盘棋格局

    

19.建立大项目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研究解决区(市)层面无法有效协调的重大招商项目在土地、规划、环保、用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20.建立市领导顶格推进项目机制。建立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招商引资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调度重大项目机制,明确市级领导同志年度招引目标任务,定期梳理需市级领导推动对接的重大项目、目标企业,组织开展联系走访,相关责任部门要跟踪服务、推进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1.建立重点项目平台调度机制。对市领导招商项目、重大活动签约项目,以及区(市)、部门招引的重点项目,通过“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平台进行调度,全面掌握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及税收、投资进度等信息,实现项目招引落地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落地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建立招商项目协商联动机制。建立大项目洽谈招引首谈首报制度,定期召开全市招商协调会,对招商项目进行区(市)间协调,降低招引成本,或运用“飞地”模式促进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六、持续实践招商新模式,激发调动全社会招商活力


23.提高招商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一体化招商项目管理平台数据库,精准掌握全市储备、在谈、签约、注册、到账、开工、投产等各阶段的项目情况。用好招商资源信息化社交平台、重点项目调度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技术等在招商引资领域应用,引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创新性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4.提升平台化、社会化招商实效。建立社会化招商机构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优选资源好、责任心强的产业类招商平台、社会化招商机构进行重点支持与合作,突出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招引,推动“制造业上楼”,实现土地集约使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25.开展产业基金招商。充分发挥基金对接项目优势,完善“政基企”合作机制,发挥区(市)和经济功能区引导基金作用,协调支持省、市产业引导基金参与区(市)和经济功能区产业项目招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26.推动国有资本招商。通过企业混改、境外上市和发债、投资合作和产业配套,积极推动市属企业招商引资和引进外资。支持市属企业与区(市)平台合作,招引产业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27.强化经济功能区招商“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优化体制机制,完善“管委会+”运营方式,理清园区运营职责边界,强化市场化招商,推动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推动工业项目“上楼”,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项目承载能力,加快引进制造业项目,放大政策效应,打造“双招双引”特色园区和外资高地。(责任单位: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七、建立投资服务新体系,打造国际化招商投资环境


28.推动线上线下项目服务无缝衔接。推进青岛市招商社交平台与区(市)、经济功能区投资促进平台链接,开展两级平台高效协作。持续举办社交平台线下对接会,推动线上资源落地、转化,推动更多企业成为青岛“城市合伙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29.优化新老企业服务。提高基层招商服务水平,对新老企业落地建设、开工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协调服务。对老企业、本土企业新增制造业产能项目,达到青岛市大项目规定标准的,在招商引资大项目考核时予以认定。设立招商投资、投诉2部热线,加大督查力度,对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政策不落实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30.强化招商人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招商引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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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产业转移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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