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 | 专题二十: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发布于 2021-09-12 13:06
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四批)
“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面
(共计5项)
01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2021年年底前开展10-15个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选树20个清洁生产先进单位;组织实施5-10个秸秆、芦苇、水草等农林废弃物,以及黄金尾渣、锌灰、铝灰、废盐、油泥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对上述试点示范单位(项目),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02
2021年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03
对于获批省级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的环保企业,以项目竞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04
对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的省内企业,将其碳排放权纳入抵质押融资担保品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05
2021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建立省级绿色金融项目库,优选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环保龙头骨干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以及碳减排、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相关领域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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