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起10天!全国交警联动,集中整治,菏泽已经开展……

发布于 2021-09-13 00:49

今天开始!

全国交警联动,集中整治!

      中秋佳节将至,走亲访友、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等交通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群众节日出行安全,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伤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为推进综合防范,9月13日起,全国交警将开展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执法直播联动,边执法边宣传,最大限度警示提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最大限度将安全风险排除在萌芽阶段。

      近期,多地发生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9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驾驶人张某醉酒驾车冲入路边人群,导致2人死亡,21人受伤;9月6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驾驶人郭某醉酒驾车,越过路中双黄线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三轮车上3人死亡。两起事故均暴露出酒驾醉驾对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

     “有安全,更团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来,我们细算一下,

酒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1.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酒驾、醉驾 

实则在为生命“砍价” ,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切勿酒驾!

来源:新华社、烟台公安

新闻连读

菏泽一男子因无证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速交警查获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后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

可个别驾驶人偏偏“与众不同”

知错不改 一犯再犯



     2021年9月6日上午,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菏泽高速口执法站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R0***W金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高高速匝道口的应急车道内,一名男子从驾驶室下车和副驾驶位置的女士更换了座位,执勤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在高速收费站对车辆进行拦截。

    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与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出示相关证件时,男子张某称其没有驾驶证,且并未驾驶车辆。见男子不承认驾驶过车辆,执勤民警便把二人带至执法站,民警通过视频回放了二人互换座位的整个过程,民警在使用公安内网查询张某的驾驶证信息时,显示张某驾驶证是停止使用状态。在证据面前,二人承认了各自的违法事实。
在询问张某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些许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9.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在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在2019年11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此次酒驾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罔顾法律 不思悔改 

 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妻子李某将车交由无证的张某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而张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千万不要知法犯法


酒后驾驶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绝无侥幸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 平安出行

来源: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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