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拍摄合同】模板

发布于 2021-09-13 16:47

电影拍摄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账户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之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甲方影片《》(暂定名)的工作服务(以职务为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 合作事项: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在制片主任的领导下配合现场做好人员控管和场地支持相关服务工作,乙方在剧组内的职务为    

第2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影片拍摄完毕。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将根据影片拍摄需要进行确定,乙方工作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3条 酬劳费用

本合同所涉及款项,以转账形式支付。

乙方的劳务费按照以  A/B 方式结算:

A、按总酬劳结算

乙方的总酬劳为   / 元人民币(大写:     /    元),工作时间为影片该阶段拍摄之日起至影片该阶段拍摄结束。劳务费为税前/税后款。

 B、按天结算

乙方的劳务费按照__/_元人民币(大写: __/_  )/天x工作天数计算,劳务费为税后款,工作时间预计为      号,结束时间预计为       号,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工作时间以最终工作天数计算。

第4条 工作要求

4.2、指导和管理: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 制定的规章、制度,并配合影片拍摄时间,如因乙方迟到或早退,按照每日剧组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总酬金中予以扣除。

4.3、费用承担:甲方指派乙方赴拍摄地参加拍摄工作,乙方的往来旅费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甲方有义务尽力安排乙方于交通、通讯较为方便的住 宿地,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4.4、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使用摄制资金及核销帐目。乙方因私电话、 交通及一切个人开支,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4.5、乙方在影片拍摄期间专职为甲方工作,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予以配合。

4.6、本合同生效后至影片拍摄完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以便甲方可在合理时间内均能与乙方有效联系,或发出指定工作时间、地点的通知 如因乙方去向不明,甲方与之联系不上,而延误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从乙方报酬中扣除,不足部分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7、乙方在参加影片拍摄的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退出摄制组。在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中断、终止乙方在本合 同中的义务。如果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8、在确保乙方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指派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任何 地区工作,而乙方不应索取本合同列明以外的酬金。合同期间,甲方需要为乙方购买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9、乙方在受聘期内,摄制组内严禁赌博及不适宜饮用含有酒精饮品,凡 因此造成拍摄制作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乙方如违反 本条约规定,甲方有权以未支付乙方之劳动报酬补偿损失,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4.10、乙方承诺在影片拍摄、宣传、发行和上映期间,不得实施吸毒、嫖娼、斗殴、酒驾等违法及违反公序良俗、分裂国家言论或行为等劣迹行为,或对影片拍摄、过审及上映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主创人员更换、造成拍摄超支超期、影响影片商务植入或宣传发行、导致影片无法上映或上映后停映)

4.11、乙方违反双方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等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 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应由乙方独立承担

4.12、乙方在该剧摄制组内用甲方款项购买的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服装、 道具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尽力保持其完好,拍摄完 毕后交还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或将购买物品据为己有。否则应向甲方照物品原价付款

4.13、该剧摄制组使用、租用车辆,由该剧摄制组统一调度使用,未经该剧摄制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与他人调度使用前述车辆。由此出现事故,乙方须赔偿一切损失及承担有关责任。

第5条 著作权的归属

影片拍摄制作完成后,影片的全部著作权由甲方享有。乙方因影片拍摄产 生的所有影像内容、声音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相应职务的署名权

第6条 保密责任

6.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 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6.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员工除外,但不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相关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6.3、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 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 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4、乙方应持续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终止, 直至双方同意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7条 责任

7.1、乙方同意与甲方商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期限、酬金与 支付方式、姓名和肖像的使用受权、著作权和署名权的约定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其他影片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7.2、因乙方无法配合导演的拍摄要求,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出不合作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自行结束,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人员。但甲方应付清之前乙方工作天数的所有劳务,并负责乙方返程的车旅及食宿费用。

7.4、乙方承诺在影片拍摄、宣传、发行和上映期间,不得实施吸毒、嫖娼、 斗殴、酒驾等违法及违反公序良俗、分裂国家言论或行为等劣迹行为,或对影 片拍摄、过审及上映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主创人员更换、造成拍摄超支超期、影响影片商务植入或宣传发行、导致影片无法上映或上映后停映)。

7.5、乙方违反双方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等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 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应由乙方独立承担。

7.6、一方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当支付上述款项外,仍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且不限于罚金、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及诉讼费,

第8条 不可抗力因素

8.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预防的自然 灾害或社会事件,诸如战争、内乱,以及严重的水灾、地震和按其他商务惯例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 其他约定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署有关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予以详尽规定, 并视同本协议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另行签署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相关内容冲突的,以另行签署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准。

9.2、如果本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则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时,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其余仍然有效。合同确认无效后,对合同无效负责一方,应当承担因合同无效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9.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合同双方签定即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签署日: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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