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在家放火烧毁旧衣物?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发布于 2021-09-15 15:54

醉酒回家无故挑起事端,为泄愤竟在家中放火,滚滚浓烟呛得街坊邻居纷纷起床查看情况。

近日,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依法对被告人康某某提起公诉。

不安生的一晚

2021年5月13日晚11时30分许,肖先生被一阵巨大的敲门声惊醒,声音持续了10分钟左右,影响了家人的休息,于是肖先生开门查看,发现原来是隔壁的男主人在敲门,在肖先生开门的同时,隔壁也正好开门了,于是男主人便进了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肖先生回忆称,隔壁一直有吵架并伴有砸东西的声响。

12时左右,肖先生闻到一股呛人的烟味并听到楼道内有人报警,肖先生再次开门,发现4、5、6三楼的居民都捂着口鼻下来查看情况,纷纷说道:“怎么着火了”,肖先生一惊,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醉酒回家挑事端

2021年5月13日晚,被告人康某某因心情郁闷在外喝了很多酒,踉踉跄跄的走回小区上了楼,在家门口不断敲门踢门发泄着自己的情绪。回到家中,妻子陈女士知道丈夫这是在耍酒疯,便没和他多交流,准备回房间睡觉。谁成想,丈夫康某某见妻子不理睬便到卧室无端挑起是非,对妻子骂骂咧咧还开始砸房间内的电风扇。和陈女士及康某某同住的侄子谢某闻声赶来劝架,却被康某某一脚踢开,陈女士见状担心自己和侄子谢某的安危,于是准备带着侄子去旅馆度过这不安生的一晚,没成想两人离开家中没多久,却发生了更令人震惊的事情。

为泄愤竟放火 滚滚浓烟袭来

陈女士和侄子走了一段时间,不放心丈夫的她还是带着侄子折返回到楼下,却发现自家窗户有浓烟飘出,意识到可能出事的陈女士立马让侄子先行回家查看,自己在楼下报完警后也立即上了楼。前脚回家的侄子惊呆了,他发现卧室里床和衣柜之间堆起了衣物,上面着起了火,侄子见状立即抄起身旁的垃圾桶,赶忙接水灭火,几分钟后陈女士进门时还有火星,两人来来回回接了十多趟水,基本将明火浇灭,房间内墙面被熏黑,床头柜、墙角等地都有灼烧痕迹,滚滚浓烟也充斥着整个楼道,呛得居民不能呼吸,纷纷下楼。

住在2楼的吴先生回忆说:当时烟非常大,已经呛得人无法呼吸了,现在想想那时火势如果没控制住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最终,消防队在确定火势已灭后,民警将被告人康某某带回调查。

经查,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康某醉酒后为发泄情绪,采取在家中故意放火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康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温馨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虽然只是几件旧衣服的衣角被烧毁,衣物价值很低,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放火罪是典型的危险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行为人只要实施这些危险的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既遂;此外虽然康某某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但不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

在此普法君提醒广大市民,小心火烛,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危害他人及公共安全的事情。

来源:上海普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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