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物】社保不允许再补缴?新政策来了,这4种方式可解决断缴问题

发布于 2021-09-24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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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对于现代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项保障,它的重要性想必每一个人都已经十分清楚了。社保当中最主要的就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两项保险的存在给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诸多保障,是提高生活质量、迎接美好未来必不可少的内容。

但是想要收获社保福利,我们还需要遵循一个硬性要求,那就是必须连续缴纳社保金达到15年。15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总会有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断缴”的情况。那么问题来了,出现了社保断缴的情况后,还可以进行“补缴”然后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吗?


一、多缴多得社保体系原则

“多缴多得”是我国社保体系规则所需遵循的原则,因此才会出现很多退休人员他们在退休之后所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差距巨大的现象。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因为“多缴多得”原则的存在。

因此,我们想要提高养老金的数额,就必须在年轻的时候努力争取缴纳更高的参保基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上调养老金数额,争取为广大退休百姓争取更大的利益。同时关于养老金“一致化”的问题也在不断深入探讨之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养老金的数额差距会进一步缩小,最终真正实现“一致化”目标。

二、原则上不允许补缴的原因

由于社保体系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休戚相关,所以每一年有关部门都会对目前有的社保体系进行相应的制度调整。关于社保的补缴方案,曾经也一度被取消。那么,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允许补缴社保的存在呢?

第一个原因是出于社保缴纳公平性原则的考虑。我们所提倡的一直都是按时缴纳、按月缴纳社保,这样更有利于国家养老基金的建立和相关财政问题的解决。然而,其中却不乏一些投机主义者,他们更想在退休之后一次性交清费用。这样的行为对于那些按时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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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原因是为了保证养老保险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要求每个人按时缴纳社保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只有我们都按时缴纳社保,政府有关部门才能够根据上缴金额计算出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居民收入水平,并以此为依据来进行养老金的发放。

三、四种可以补缴社保的办法

凡事皆有特例,如果完完全全地断绝了职工补缴社保的可能,那必然会有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根据最新出台的社保缴纳政策,没有交满15年社保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来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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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办法是一次性补缴完,这个办法也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不过这个办法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用的,只有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人才有资格去申请。一是因为企业的恶意阻拦而没有交满15年的在职员工;二是2011年前就要退休的国企员工;三是2011年前就要退休的65岁以上男性和60岁以上女性;四是曾经在1961年~1982年期间下过乡的知识青年。

第二种办法是按年补缴,不过这种办法不是很推荐,因为每一年都需要再支付一笔高昂的滞纳金。如果年份在3年以内尚且还可以考虑,超过三年就不建议补缴了,可能最后还会出现得不偿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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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办法是延迟退休时间,一方面我们继续在原有单位工作赚取工资,另一方面则继续补缴社保,一直到15年年满为止。这种办法不会多出滞纳金或利息,但是对于当事人的身体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

第四种办法就是将职工社保转为居民社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只有当以上三种都行不通的时候才会考虑的。转变的过程非常方便,但要注意的是,一旦转变为居民社保,那么退休之后所享受到的一切福利都会大打折扣。毕竟居民社保不同于城镇职工社保,我们所需要缴纳的金额也没有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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