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已发!浮梁所有小区要求清除公共区域杂物,开始整改了!
发布于 2021-09-24 15:47
畅说108社友发帖:
紧急转政府通知:各位业主,根据我县创建江西省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精神,请小区各位业主务必在今天,将各自堆放在楼道口、公共区域和自家门口的生活杂物、盆栽、种蔬菜、盆景、僵尸车等全部清理掉。县相关部门将在明天统一进驻小区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如果各位业主对自己的东西还未作出清理,在清理行动中将视为无主处理。
▍楼主补充
浮梁所有小区,城管天天在小区了。路上整改,广播到处都是。
☞延伸阅读
8月26日
景德镇人家门口放鞋架、楼道里堆杂物 最高可罚1000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公共通道摆放自家闲置物品
到底是权利还是侵权?
![](https://weixin.aisoutu.com/cunchu4/4/2021-09-24/4_16324744319156.png)
2021年3月6日早上7点多,临汾河西某小区楼道内,因住户电动车充电引发了火灾,楼内有的人看见失火害怕就跳楼了,结果造成一死三伤。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楼道内杂物起火,火灾造成8人受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2013年,北京一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并且堆积的杂物堵塞了生命安全通道。
![](https://weixin.aisoutu.com/cunchu4/4/2021-09-24/4_16324744319156.png)
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安全提醒
楼道是业主进出家门的通道
也是社区居民疏散通道
同样是高楼业主的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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