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用活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突破亿元

发布于 2021-09-28 12:31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县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做为首要考虑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抵押的政采贷,是当前形势下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为缺少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渠道,对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将更多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微企业,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帮助供应商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使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蕴含的政府信用,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支付可靠性,实现免实物抵押贷款,发挥合同信用价值的融资功能,为中小企业利用合同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截至目前,已征集到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莱商银行菏泽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菏泽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参与政采贷业务,为我县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广度及深度,县财政局通过下发文件、明白纸、微信群发以及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培训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并要求采购人及各代理机构把宣传推介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列入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在公告采购信息、采购文件及发出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告知供应商关于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相关信息,加大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力度,积极协助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自开展政采贷业务以来,为单县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单县湖西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山东英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菏泽泰康工贸有限公司、单县林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阔帆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县分公司、山东昌和物业有限公司、菏泽中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累计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1.036亿元。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积极性,发挥好连通金融机构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桥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授信和融资支持,全方位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本地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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