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整县光伏分布式及产业政策与市场动态研究之二十
发布于 2021-10-08 11:46
2021整县光伏分布式及产业
政策与市场动态研究之二十
晶科电力安徽在行动
晶科公司与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方案开发协议书》,义安政府同意晶科公司和国能铜陵为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义安区行政范围内开发建设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预计涵盖屋顶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90MW。
浙江省宁波市在行动
2021年10月7日,作为宁波市唯一的浙江省清洁能源示范县,近年来,宁海依托山、海、林、泉、湖、岛兼具的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有序开发光伏项目,努力实现“绿色发展”与“共同富裕”的科学互补和有机融合。总投资7亿元的海水养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规模为全国之最,总装机容量9.9万千瓦,通过“上发电、下养鱼,一种资源、两个产业”的集约发展模式,年养殖收益约3000万元,年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实现了互融互补发展。在地处西店的宁波兴伟刀具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顶,一个面积约15000平方米的光伏电站正在平稳运行。去年6月以来,该公司挖掘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追加项目投资,到2020年底完成三期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800千瓦,年发电量189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07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18吨,相当于植树38万棵。公司60%的用电靠光伏电站,一年节省电费175万元。按目前运行状况,这个总投资720万元的光伏项目4年内就能收回成本。
贵州省能源局在行动
2021年9月30日,贵州省能源局召开全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推进会,会议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编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摸清本区域内的资源条件及电网接入消纳条件,谋划好具体项目及开发建设时序,落实好项目建设规模、接入条件、实施主体等,确保2023年底前本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国家要求。
国家电网在行动
2021年9月30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1年第十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纳入本批次项目清单的集中式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数量共270个,核准/备案容量为839.75MW。据统计,截至目前,在国家电网公布的2021年前18批补贴项目清单中,太阳能发电项目合计17222个,核准/备案总容量41582.07MW。
林洋能源在行动
2021年9月29日林洋能源发布公告称,为促进绿色能源发展,响应国家整县光伏推进政策,林洋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林洋新能源、河北林洋分别与潍坊高新区、彝良县及平泉市等多地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各方决定在各辖区范围内推进新能源项目,预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合计约670MW及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其中在潍坊高新区预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及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在河北平泉预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2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在云南彝良预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助力三地实现绿色发展。
河北省发改委在行动
2021年9月2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10月20日前,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县(市、区)政府,完成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2021年10月31日前,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完成项目备案;2021年11月起,组织开发企业按照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10%、50%、40%的比例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陕西省发改委在行动
2021年9月27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陕西省将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在全省10个市26个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整县推进试点,规划装机容量420万千瓦,并建立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2023年6月底前,试点县(市、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另外,试点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可直接进行项目备案,项目建成后按照“应接尽接、能并就并”的原则,无障碍保障性接入电网。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政策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
山东省莱西市行动
2021年9月24日,根据莱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规划2021-2023年底,全市新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50MW,预计总投资14亿元。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依据省能源局下发的实施方案,全力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建设工作,尽快形成试点成果,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确保2023年底,全市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国家能源局要求。
浙江省发改委在行动
2021年9月23日,浙江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意见的通知,各试点县(市、区)应按照当地“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确定分布式光伏建设目标。原则上各试点县(市、区)新增光伏装机规模不少于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展程度较高的或屋顶资源较少的县(市、区)可酌情降低目标。
浙江光伏在行动
从电力客户类型上看,浙江居民屋顶光伏数量较多,厂房屋顶项目数量少,全省居民光伏项目共有22.3万个,项目数占比达到92.1%,而且主要是建在乡村民宅;从投资主体来看,规模较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多由第三方投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全省采用该投资方式的项目共1.57万个,装机容量607.5万千瓦,项目数量较少但装机占比达到53.4%。从消纳方式来看,分布式发电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提升光伏发电效益。全省采用该模式的项目共15.2万个,总容量868.1万千瓦,占总容量的76.3%。自用比例较高,202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量87.4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0.8亿千瓦时,自发自用电量比例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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