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男一女被悬赏!看看你认识吗?
发布于 2021-10-13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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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发区法院,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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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徐美妮与被执行人梁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执行过程中,梁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现对被执行人梁文实施悬赏执行。
奖励1000元;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文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的10%,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中代付奖赏金额。
该案总标的360964元,目前尚欠本金288581.07元及相应利息。任何公民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文住址并协助找到被执行人梁文,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举报电话:0535-6098028
手机:18561020726
联系人:杨法官
附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梁文
身份证号码:
370634198907030627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旭日
公民身份号码:
370602196403183216
住址:烟台芝罘区白春街8号内9号
执行标的:1950746元
执行案号:(2021)鲁0691执恢230号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于警官联系。
凡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执行的,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5%支付赏金。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悬赏截止日期: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联系人:刘法官、于警官
联系方式:0535-609802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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