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陈敦: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修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于 2021-10-17 09:29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和有关配套政策规定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最新要求,近期,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在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共同发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是落实《“双减”意见》全面使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重要举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多个角度完善了原有版本,使培训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更加便利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理解和使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补充文本制定依据
三、优化文本条款结构
四、合理配置权利义务
五、增强文本条款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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