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总结

发布于 2022-05-18 12:10

行业最低资本金比例
2009年5月25日
   至
   2015年9月8日
2015年9月9日
   至
   2019年11月19日
2019年11月20日
   以后
钢铁、电解铝项目40%40%40%
水泥项目35%35%35%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30%30%30%
玉米深加工项目30%20%20%
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30%25%20%
机场项目30%25%25%
化肥(钾肥除外)项目25%25%25%
铁路、公路25%20%20%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25%20%20%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20%20%20%
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30%25%25%
其他项目20%20%20%

注:

1、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

2、参照国家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口径,指总投资在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投资项目资本金作为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4、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


附: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 2019 年第26 号)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 2015 年第51 号)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 2009 年第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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