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明起实施,对宜黄房主有影响吗?官方回复来了!

发布于 2021-09-01 02:22

近日,朋友圈等多平台流传
契税法9月1日即将实施,
听说契税税率要涨了?
这是真的吗?


小伙伴们都冷静点!

此前
有网友在《问政抚州》平台
咨询新的契税法实行后
房产契税是否会上涨
对此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
回复如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只是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其主要内容并未发生根本改变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这部法律,建议您查阅中国人大网上的两篇文章《契税法来了!这几点你必须要真懂》(2020年08月14日)、《契税法自明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税率将维持不变》(2020年09月07日)。

至于您截图提供的《定了!江西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需要注意的是,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已明确,契税税率为3%-5%。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而我们江西省最后在3%-5%之间确定的是3%,并且我们江西省现在执行的房产交易方面的税收优惠规定,也未发生变化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纳税人朋友,现在各种自媒体对于契税法的实施,解读得不准确,甚至存在很多故意混淆事实的情况,请大家注意分辨。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税务咨询投诉热线(0794)12366,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或向抚州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人员现场咨询。




最新消息!
购买住房等契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公告》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第三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继续执行。第一条具体内容是: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契税法》9月1日实施

契税有啥变化?

一文了解!

01

法定税率并未改变

《契税法》维持了《暂行条例》规定的3%~5%税率,并未上调,只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适用税率的确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按规定备案。

02

征税范围略有调整

《契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略有调整,最主要的是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纳入征税范围。

03

优惠对象有所扩大

《契税法》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同时,《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

04

申报缴税更加便利

《契税法》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

02

纳税人权益更有保障

《契税法》还明确了退税情形、强化了涉税信息保密,这是充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体现。


具体变化详情请看下表

来源:问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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